您在阅读前请点击上面的“关注”二字,后续会为您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相关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电动车是在近20年发展最成功的交通工具之一,短短几十年,就从零到数亿的保有量,堪称“奇迹”般的存在,而电动车能够如此快速普及,既要归功于它实用、实惠,更要归功于它上路门槛低,但是,最近几年,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车的低门槛,宽松管理,正在发生变化。
其实也不难理解,电动车在短时间内快速发展,它行驶灵活,没有约束力,存在不少闯红灯、逆行等随心所欲行驶的状况,造成了交通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管理是必然的,而在管理方面,主要是针对2个方面,第1是加强驾驶人的约束,比如推进上牌、戴头盔,对于符合机动车标准的车辆,要求持证,提升骑车人的安全意识。
当然,只加强驾驶人的管理是不够的,相关部门也推进“双管齐下”,对于一些不符合技术参数,资质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的超标车,也进行针对性的管理,这些车辆,既不是机动车,又在时速、动力和非机动车格格不入,于是,对于这类比较特殊的车型,采用过渡期管理,而2022年都接近尾声,多地的超标车将迎来过渡期结束,在这之后,有3类电动车将不能再上路,车主尽快“对号入座”。
不能上路的3类车有哪些过渡期为针对超标电动车而设定,那么,过渡期结束,符合新国标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上路,而不符合规范的属于超标电动车,就不能在允许上路,那么,有哪些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电动车,其中主要包括3类车,符合标准,都不属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1、 蓄电池额定电压大于48V的电动自行车;
2、 电动机功率大于400W的电动自行车;
3、 时速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过渡期结束,将不再进行上路,而即将到期的,包括福清市过渡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截止,浙江将在2022年12月31日过渡期截止,昆明将在2023年4月15日结束。
而一旦过渡期结束,电动车将不再允许上路,参考北京在2021年11月1日执行的规定,违规上路的超标车,面临罚款1000元+扣车处罚。
不要误认为超标车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
新国标电动车实施之后,电动车又多了电动轻便摩托车分类,而以上的3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虽然不符合新国标技术规范,那会不会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呢,这一点很多车主有误区,但在今年8月,就有交警回复网友咨询,对该问题进行解答。
超标电动车并不是轻便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是需要退出历史舞台的车型,它并不属于机动车,而不需要考取驾照,车主不要觉得自己有驾照,就能骑超标电动车,可以随便上路行驶。
因此,作为超标电动车,一旦所在地的过渡期截止,它是必须要淘汰,符合超标电动车标准的,不要想“偷换概念”继续使用,车主应尽快“对号入座”,妥善处理。
超标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那么,超标电动车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其实在2021年和2022年,已经有北京、中山到期的经验,还有正在展开置换的浙江多地,昆明的经验,一般处理超标电动车有3种方式。
1、 以旧换新折价置换,如果所在地,没有任何的推进超标车置换动作,那么,车主可以自行到各大电动车商家,参加门店的以旧换新,以60V20AH的超标电动车为例,大概可以折价500元左右,减少报废旧车买新车的损失。
2、 参与补贴换新置换,当然,有许多地方,包括现在的浙江多地,昆明,由当地相关部门组织企业,为超标车置换发放相应的补贴,用来减少经济损失。
3、 直接淘汰领取相应补贴,不是所有的车主,都需要置换新车,还有一种形式,是直接淘汰旧车,领取相应的补贴,以昆明为例,不置换新车,最高补贴价值1500元骑行卡。
以上3种处理方式,是目前比较主流的,大家对号入座之后,可以根据所在地的超标电动车到期时间,以及超标车的政策规定,进行采取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
总结:超标电动车之所以不让上路,因为它从“根”上就有安全隐患,它不属于机动车管理,又具备非机动车没有的时速、动力,让车辆在道路安全隐患更大,因此,交管部门才加大管理,设置过渡期,淘汰这些高风险车辆,而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而受益的是广大车主。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