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期房,通常意义上是指在建但尚未完成建设,且不能交付使用的住宅。很早之前我国就开始预售这样的住宅,这一制度最早是香港富豪霍英东发明的。一直以来大家对期房预售的褒贬不一,立场对立的异常明显。但在此期间,相关部门虽然一直能理解反方的想法,即在期房建设途中,遇到一些资金方面的问题时,不管是开发商私自挪用公款,还是预算不足,住宅都有可能会烂尾,但始终站在正方这边。
对此大家会有产生了很多疑虑,最常见的问题有,为什么要售卖期房?国家为何不取消期房预售制度?以及买到烂尾楼的业主,应该怎么办?下面我就这3个问题,做出相应的分析,来一起看看:
第一,售卖期房的原因所有的投资基本都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开发一个新的房地产项目也不例外,别看开发商们赚的盆满钵满,好像有点坐享其成的意思,其实在新小区开盘前的两到三年时间里,他们为项目付诸的成本可真不少。从拿地到清仓,中间要经历主诸多环节,如果在此过程中所有的成本都由他们一力承担,即使是再有钱的开发商也经不住这么造。因此他们在建房的过程中,要找寻好融资,近一年时间里楼市大环境不好,“三道红线”政策又极大的减少了他们的融资渠道,房企最稳妥增加现金流的方式,无疑是售卖尚未建设完成的期房。
第二,为什么不取消预售制度?之所以不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其一就像前面提到的,要保障开发商有足够的现金流;其二是因为期房本身有着一定的优势,首先在跟现房质量一样的情况下售价较低,能为人们节省一定购房成本,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此时的开发商们急需用钱,想吸引消费者自然得让利给大家;其次选择空间较大,特别是期房刚开始预售的时候,因为此时的住宅还没有太多的人购买,人们选到好楼层、好户型的几率要高一些。买到一套性价比高的住宅,既能提升个人的居住舒适度,又有极大的可能在未来享受到家庭资产升值的快乐。
第三,买到烂尾楼了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买到烂尾楼后,大家还是得按照原先合同上规定的那样,向银行定期定量的偿还贷款,同时不能在约定的最后期限按时住房。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也有不少家庭,因为实在没有多余的钱租房,在个人购买楼层正好建成的情况下,会搬入烂尾楼里居住。不过因为小区没有配备好的物业、各项基础配套设施也没有建成,住户们生活的便利性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可能连最基本的用水用电都成了问题。也有一些规模大的烂尾项目,由于涉及的住户数量多等原因,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过了一段时间,就又有资质更好的开发商来继续建设,这样的结果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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