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涉老纠纷“黑名单”制度,不赡养老年人、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当事人将被纳入“黑名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对于子女不孝敬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等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不到万不得已,父母一般不会对外“宣扬”,更不会付诸法律。而道德谴责也是“一阵风”,一段时间过后,一切如旧。将不孝之子列入“黑名单”,此举就是让不孝行为付出更大代价。当为侵害老人权益付出“处处受限”的代价,当事者才会真切感受到不孝顺父母的严重后果,才能感受到真正的“痛”。用“黑名单”治不孝切中“痛点”,不仅可行,而且有效。
这几年有人发牢*说,个人信用记录是个筐,啥都往里装。但是涉及不孝的问题,我认为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是非常妥当的。逃避赡养义务的人,在信用上自然也需要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将其纳入“黑名单”,值得尝试。
孙维国(摘自《快乐老人报》)
来源: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