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9日电 (路国峰 沈文达)文明礼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前,市民李某和王某因为不肯先让行大打出手,而得到了深刻教训。李某左眼被打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经历长时间的调解,终于在5月6日达成一致。当事人王某同意一次性赔偿李某8300多元。
3月27日8时许,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茶山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张某称其丈夫李某被人打伤了左眼。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见到怒气冲冲的李某和王某,李某的眼睛已经被打肿。李某的左眼是怎么被对方打伤的呢?民警了解到,当天早上,市民李某开车回家至天宁区某小区的两幢楼之间的转弯处,与此同时,同小区的王某开车回家正好也驶入此转弯处,迎面与李某相遇。狭窄的转弯处两车无法通过,只要其中任何一辆车稍微让一下就可以通过了,但谁也没有一点退让的念头。僵持了好久,两人终于忍无可忍,下车互相争吵起来。两人恶语相向,越吵越凶,最后互相扭打起来,此时年轻气盛的王某一拳朝李某挥来,李某避闪不及,被打中左眼,流出血来。一旁李某的妻子见势不妙,赶紧打电话报警,两人这才平息下来。
民警见李某眼睛流血,果断送李某到医院就诊。处理完伤口,民警依法按程序对李某进行伤势鉴定,因为一旦李某伤情构成轻伤,王某将面临刑事处罚。4月21日李某的眼睛伤势恢复了,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后经茶山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室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在5月6日下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各自均从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8394元给李某(含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赔偿金等)。双方均十分懊悔,表示当初不该为了让行的小事大打出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