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易蕴涵 袁国新)中秋节后,刘奶奶从株洲女儿家回到芙蓉区五里牌社区自己的家中,发现主卧室的天花板在滴水,床上用品都泡在水里,木地板也翘了。
“我要求楼上的住户赔偿我的损失,可房主居然说是小孩子玩水犯的错,他不负责。”刘奶奶说。之后她又找了物业公司和社区进行调解,对方还是不愿意赔偿损失。
“我该怎么办?”眼看着一些有利的证据快要消失了,刘奶奶十分着急。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她来到了长沙市长沙公证处在芙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的公证服务窗口,没想到还真有了办法:先保全证据,再通过调解或起诉让对方承担责任。
“楼上漏水,楼下被淹,侵权责任人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楼下房屋被损的现状很可能不再显现。”公证服务窗口的公证员告诉记者,居民可通过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以后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手里有公证机构给的证据,对方想赖账也赖不了。
记者了解到,其公证业务范围包括家事类公证、保全证据类公证、经济类公证、现场监督类公证、涉外公证等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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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监督的活动。保全证据的种类有:(一)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保全;(二)对书证的保全;(三)对物证的保全;(四)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五)对现状的保全;(六)对电子邮件、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服务器数据、其他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的保全;(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