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高级教师系统填报及材料报送有关说明
一、材料报送说明
(一)自然晋升、破格晋升、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等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并生成纸质材料1 份A4 纸双面打印。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生成纸质材料一式 10 份(至少 1 份原件),A3 纸双面打印。
改系列申报的,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和业绩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有关情况。学历学位证书丢失的,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章;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部门不予承认的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作为职称申报依据。
(三)按要求上传教师资格证。
(四)按要求上传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的,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章材料的图片(公章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
(五)按要求上传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首聘在内的所有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
(六)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证书或市、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七)按要求上传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事业单位考核表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八)按要求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县或市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所在学校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
(九)主管部门、局属学校(单位)审核近五学年(2015-2020 年)的备课本。上传2019-2020 学年下学期的备课本(大小不超过 200M)。集体备课的可直接上传电子版;个人备课的可扫描上传。
(十)上传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教科研机构、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十一)上传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教育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3件。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十二)上传论文、著作教材等代表作,限3件。论文上传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页;著作、教材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章、节)、全部内容及封底等(如太大无法上传,可提供纸质原件)。 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申报人按照以下命名格式提交申报论文材料和论文的链接,"篇名_作者_发表日期_发表刊物"("发表日期"的格式为"20190101"或"201901")。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需要作者提供全文中文译文。
1.论文还需上传的证明材料:通过"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http://www.wanfangdata. )或"维普网"(http://www.cqvip.com)等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检索,检索页面截图应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检索到的,由单位通过新闻出版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期刊合法性查询,同时通过出版单位核实并提供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说明未能检索到的原因、通过出版单位核实的情况说明)。
2.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需上传该期刊为核心期刊的证明。
以上检索页面截图和有关情况说明,需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审核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申报平台。
著作、教材须同时上传出版单位合法和著作、教材合法的证明,或申报人所在单位调查核实后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同时上传符合《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文件规定的"兼职说明"1份,学校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
(十四)《"六公开"监督卡》(纸质材料1份,不需上传申报平台,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十五)《个人承诺书》纸质材料1份,不需上传申报平台,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十六)公开课教学情况等其它提交材料由主管部门、局属学校(单位)负责审核,审核结果如实填入申报表中,不再提交材料。
(十七)《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纸质材料1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每周完成课时量审核表》纸质材料1份,不需上传申报平台,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十八)报送材料档案袋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标识,完好
无破损,封面应清晰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任教学科、拟
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基本信息。
(十九)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请各申报人按照填报说明规范填报。凡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说明如实、准确、规范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合法、有效。
(一)"基本信息"栏目
1.姓名: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2.性别、生日、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准确填写,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二)"基本信息-扩展"栏目
1.教龄: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2.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3.任教学段:准确填写。
4.任教时间:为从教时间。
5.教师资格种类:按证书规范填写。
6.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认真仔细核对。
7.学校所在地:如实选择"城市"、"乡镇"、"农村"、"薄弱"。
8.任届期满考核结果:如实填写。
(三)"申报信息"栏目
1.单位推荐排序:不填写。
2.申报级别、申报系列、申报职称、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如实选择。
3.现从事专业:按现任岗位填写。选择"其他"后,统一规范填写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
4.专业工作年限:一般填写教龄,如有与现岗位专业相近的教师以外系列专业工作经历,可将相应工作年限与教龄合并计算。
(四)"学历信息"栏目:如实填写全日制及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情况。
(五)"学习经历"栏目:填写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1.毕业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
2.毕业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
3.学制:填写年限,例如"3 年"。
(六)"现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栏目:选择正确的级别、系列和职称。
1.获得资格时间: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2.首聘时间、聘任年限: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3.最后聘任时间起、最后聘任时间至: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
4.聘任总年限: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年限。
5.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通过改系列评审取得,还应再"新增"改系列前的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和聘任情况。
(七)"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栏目: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八)"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栏目:据实填写。
(九)"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目:按年度顺序如实填写信息。
(十)"工作经历"栏目:按时间顺序填写,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十一)"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栏目:准确填写继续教育情况。
(十二)"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情况"栏目: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十三)"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指导(辅导)社团工作情况"栏目:
1.班级、人数:填写管理的班级、辅导的社团和学生数,如:初一(1班)45人。
2.成绩效果: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十四)"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如"县优秀教师"等。限3项。
2.项目:按照证书准确填写。
3.位次: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 1位完成人,系 3 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 2 位的,填:2/3,依此类推。
4.等级:发证部门级别,如:"省级"或"市级"。
5.时间:证书落款时间。
6.批准机关:与证书上的公章一致。
(十五)"近五年师德考核情况"栏目: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十六)"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栏目:
1.讲授课程名称:按实际任教学科填写。
2.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课时数及总课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十七)"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栏目: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十八)"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栏目: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限3项。
(十九)"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如"教学能手"等。不限级别。限3项。
2.时间、批准机关、项目、等级、位次的填写要求同"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二十)"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栏目: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一致填写。
(二十一)"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等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教材等。限3项。
2.题目: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教学法效果分析》"。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其中发表论文的填刊物名称;出版著作、教材的填出版社名称。
5.位次:同项目"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的位次填写。
(二十二)"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科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教研、科研(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限3项。
2.时间、批准机关、项目、等级、位次的填写要求同"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综合、德育、师德奖励情况"栏目。
3.学校评价: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二十三)"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栏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二十四)"任现职以来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情况"栏目:
1.填写任现职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
2.课题:填写公开课(优质课) :课题名称,如:"优质课:《××××》一等奖"。
3.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优秀" 。
(二十五)"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具制作等),教改成果通过哪一级鉴定,本人所处位次,在何范围内交流推广 "栏目:如实填写。
(二十六)"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栏目:如实填写。
三、其他说明
(一)生成《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情况一览表》。A3 纸双面同向打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后,以下内容需要手写:
1.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手写如下承诺语:"诚信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亲笔签名。
2.学校(单位)综合评价意见:学校填写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在评价意见下方手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3.呈报部门在相应位置盖章。
(二)生成《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A4 纸双面同向打印《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后,以下内容需要手写:
1.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填写一致。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2.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工作成绩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总结:手写同《一览表》的"诚信承诺"并亲笔签名。
3.审核评价情况: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1)教学工作评价情况:"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2)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3)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4)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填写明确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5)呈报部门意见:由呈报部门表明意见,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三)特别提示
1.有援藏援疆援青经历的须在《评审表》"工作经历"栏中加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符合高层次人才规定申报的人员,须提交符合相应高层次人才范围的证明材料。
3.系统填报完成,生成评审表和一览表时,不得对纸质表格进行任何改动,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4.单位申请账户时,要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系统,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乡村学校(乡中心学校,乡镇中心区以外村庄学校)可标注(xxx小学-乡村学校)。
5.所有签字均由相应负责人亲笔签字或签章,不要漏签。
6.提报材料、工作年限等的截止日期为 2020年 12 月 31日。
7.今年符合从事乡村教学工作满20年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直接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摸底情况,除论文、著作不做要求外,不得降低标准条件。
8.学校(单位)、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如发现审核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