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伊春市出现大规模区划调整,此前,作为地级市的伊春拥有多达15个市辖区。
据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微信公号“龙视新闻联播”7月13日晚间消息,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13日上午,伊春市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及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黑龙江副省长沈莹宣读《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了15个市辖区,新设立了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和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8个县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对严肃纪律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调整伊春部分行政区划,是贯彻落实**对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伊春市委、市政府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政部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切实把这项利在当代、惠及长远的重大任务圆满完成好,让林区人民群众过上更好日子,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
此前,伊春市下辖1县级市、1县以及15个区。除了上述新设立8区县,原有的铁力市、嘉荫县保留。
经过本轮调整,伊春市现下辖1县级市、5县以及4个区。分别是铁力市、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和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
回顾伊春历史沿革,该市形成如此众多的市辖区与“政企合一”有一定关系。
官方资料显示,1958年2月,伊春正式撤县设市,隶属于松花江专区。1964年6月,伊春市被改置为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林业工作由林业部领导,地方工作由黑龙江省领导,全市15个区基本上每区设1个林业局,这种独特的“政企合一”体制一直沿袭下来。
1967年5月,伊春特区撤销,重新改设为地级市。1970年4月1日,增设伊春地区,黑河地区所辖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所辖的铁力县被划归伊春地区管辖。
1979年12月,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嘉荫、铁力两县由伊春市直接管辖。1988年9月,伊春市所辖的铁力县成为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另据黑龙江省政府官网消息,2月26日上午,伊春市乌伊岭、汤旺河、新青、红星、五营、友好、上甘岭、乌马河、翠峦、美溪、金山屯、南岔、带岭等13个“政企合一”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大会分别在当地举行。这是继去年南部4个林业局公司制改制挂牌之后,该市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又一重大举措。为此,伊春森工集团17个公益类子公司已全部建立,母子公司体系初步形成,伊春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进入了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