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宠物猫和宠物狗
鸟雀、乌龟
也是当下市民家中常见的宠物
有人不禁要问:
养鸟养乌龟也违法?
那要看你买了啥
↓↓↓
警方呼吁
千万别买国家保护动物!
“龟友”变狱友
“派出所吗,有人买卖国家保护动物。”5月11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永兴派出所接到野生动物爱好人士举报,称有人在某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上买卖赫曼陆龟和黄缘龟。赫曼陆龟、黄缘龟属于国际濒危动物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Ⅱ,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接报后,永兴所高度重视,治安民警龚勋随即展开侦查,根据线索于当晚7点多先后在经开区天河、龙湾永中一带抓获嫌疑人员金某、舒某,并在二人各自家中查获赫曼陆龟4只、黄缘龟7只。
据二人交代,两人是表兄弟,也是“龟友”,他们知道陆龟赫曼、黄缘龟系保护动物,但依旧通过网络买卖,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现已被龙湾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月12日下午,民警将4只赫曼陆龟、7只黄缘龟移交温州市绿眼睛珍稀动物保护协会。
金某、舒某不是个例
明知道“爱宠”是保护动物
仍然非法购买饲养的“龟友”还真不少
今年以来
仅龙湾公安处理涉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犯罪人员就达11人
其中刑拘1人次,取保11人次
3月27日,温州龙湾状元派出所所治安民警王康联合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线索,在永兴街道纪兴路一住宅内抓获嫌疑人方某某,并现场查获2只苏卡达陆龟。
3月31日,温州龙湾海滨所副所长李孙强根据线索,在经开区沙城街道中心街一住宅内将嫌疑人万某(男,34岁,重庆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审查,并现场查获1只苏卡达陆龟、1只辐射龟。苏卡达陆龟、辐射龟属于国际濒危动物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Ⅰ,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现万某、方某均已被龙湾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除了龟类
还有珍稀鸟雀
4月20日、22日,温州龙湾瑶溪派出所先后在蒲州街道、永中街道一小区分别现场查获嫌疑人员董某(女,50岁,瑞安人)、孙某(女,39岁,瓯海区人),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灰鹦鹉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黄帽鹦鹉(黄冠亚马逊鹦鹉)1只。现该董某、孙某因涉嫌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已被龙湾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灰鹦鹉
▲小黄帽鹦鹉(黄冠亚马逊鹦鹉)
据了解
这些“龟友”、“鸟友”被抓后
被民警询问
为什么明知是保护动物还要购买时
其中有一个共同理由
——“漂亮”、“羽毛很好看”
可“爱美”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阅读延伸
Q:什么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A: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Q: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惩处?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民生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