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的隔离点开始收费了。收费不是不可以,毕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如果所有隔离费用均由政府买单,地方财政也有压力。
但隔离点的住宿、伙食费用毕竟是因疫情防控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在政府强制隔离下产生的,具有被动性、公益性、没有选择性的特点。同外出旅游等个人自主产生的住宿、伙食费用有本质的区别。
同时,隔离人员在哪个隔离点隔离是由政府安排的,也就是说政府代替隔离人员做出了消费选择,那政府就应当从最有利于被隔离人员的角度着想,千方百计让被隔离者以较低的价格享受较好的服务。
重庆某区有两类隔离点,收费标准不一: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收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隔离酒店的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那么上述隔离点的收费标准是不是较低的收费标准?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地方政府采取了什么措施来确保这个收费标准较低?对此,被隔离人员有权知道;地方政府对此等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也应当公开说明。
否则,会让公众误认为隔离点在借机谋利,产生不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