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龙凤区龙华小区2-22号楼的王先生向大庆晚报反映,他家厨房下水管线堵塞,这些天物业疏通了好几次,都不管用。
“我家住在二楼,要想彻底疏通管线需要一楼居民配合,但这家人不同意。”王先生说。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龙凤区进行采访。
居民:下水管线堵塞
王先生告诉记者,2月23日下午,父亲回家时发现,厨房洗菜盆下水管线往外漏水,整个厨房地上都是水。
“物业工作人员赶到后,使用工具进行疏通,可是一直没啥效果。”王先生说。
物业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找专业人士进行疏通。
专业人士查看后,也没有找出具体原因,物业工作人员再次使用了疏通剂,管线仍然没有畅通。
“二楼至五楼一侧居民使用这条管线,一楼居民不走这条管线。这几天,只要楼上使用洗菜盆用水,我家就漏水。”王先生说。
物业:刨开地面维修
为了早点疏通堵塞,物业给出的处理方案是:二楼至五楼居民,集体筹钱,把一楼厨房地面刨开维修。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他与一楼居民沟通时,对方却不愿意配合。
“其实,我也挺理解一楼居民的,如果来我家刨地,拆橱柜、破坏地面我也不愿意,希望物业帮忙沟通一下,不能总堵着啊?”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隆发物业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只能从一楼居民家维修,一楼破损费用由楼上几家平摊,但是一楼居民不同意,建议双方自行沟通。
采访当日,记者来到一楼敲门,希望能帮忙沟通,一楼居民表示:“我岁数大了,不想让别人来家刨地,收拾不起,也听不了大的声响,找其他办法疏通吧。”
律师:建议协商解决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给出了建议。
二楼居民下水堵塞,首先要查明堵塞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楼上居民扔垃圾造成的堵塞,那么在查不清具体是谁家扔垃圾的情况下,由楼上居民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一楼居民不配合维修管线的行为,是不对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最好协商解决,建议一楼居民配合二楼维修管线,所产生的费用,由楼上居民共同分担;如果协商不成,王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诉一楼居民。”秦律师说。
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