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婷推广人员演示其产品可清理心脑血管毒素康婷推广人员推销称葡萄籽可预防癌症
近日,天津康婷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婷公司)被曝涉嫌违法*。昨天,天津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调查。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9日,注册资本高达1.6亿元,主要从事化妆品、卫生用品、食品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有多名网友在网上发布家人或朋友“做康婷”的经历,并怀疑该公司的销售模式其实是以直销的名义做*。
康婷公司涉嫌*
遭监管局现场调查
对于近日康婷公司被指涉嫌*的情况,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9日上午收到康婷公司涉嫌*的线索后,已有监管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康婷公司总部进行现场调查,目前暂无结论性的进展,“接下去的调查进展,我们会按要求回应”。
据康婷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9日,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现有员工1200余人,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食品和化妆品以及生命科学研究为主的生物科技型企业。
至于“做康婷”的方式,北青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康婷公司客服咨询,工作人员称,有两种途径,其一是如果有身边朋友介绍,继续找其咨询,另一种是在康婷公司客服人员处留下联系方式,客服人员上报后耐心等待专人联系。
同时,该客服人员建议,最好选择第一种方式。但当问及朋友推荐时承诺的优惠力度例如16100元可获得32200元产品是否属实,客服人员表示,“由市场上人员处理,客服人员无法解答,这边主要是做售后、产品咨询的相关答疑”。
据商务部直销管理网站公示,康婷公司的直销区域包含天津分公司及6个分布在天津六区的服务网点,此外,该公司目前有4名直销培训员。据信用中国网站显示,康婷公司在全国各省市有24家分公司,但除了天津分公司,其余分公司不属于直销区域。
康婷公司代理商
曾卷入多起*案
网友“一切随缘”2018年9月发帖称,康婷公司旗下的瑞倪维儿的运营模式是“假直销、真*”,一旦深陷其中,婚姻、家庭、亲情都终结了,“洗脑太可怕了,我是亲身经历者,我老婆因为做康婷和我家、她妹妹关系都闹掰了,天天开会学习,婚姻、亲情啥都不顾。”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此前,康婷公司代理商曾卷入多起*案并被判刑。其中,有至少3起系康婷代理商在推广产品中发展下线获利,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最终因组织、领导*活动罪获刑,但被告人不包含康婷公司。
此外,在至少2起诉讼案中,原告称经无资质的美容机构推荐,用了康婷瑞倪维儿的化妆品后引发脸部皮肤损毁,最终有美容机构被判退款,被告康婷公司被判无责。
经法院查明,2013年,康婷公司采取返利和碰撞的销售模式,“做康婷”所缴的入门费为三个层级,即VIP会员3220元,中级代理商16100元,高级代理商32200元。第一个下线交3220元,上线获得40元的点位费,第二个下线交322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680元的返利;第一个下线交16100元,上线获得五个点位费即200元,第二个下线交1610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3400元的返利;第一个下线交32200元,上线获得十个点位费即400元,第二个下线交32200元,便产生碰撞,上线获得4000至6000元不等的返利。
代理商发展的下线越多,获得的返利也就越高。成为VIP会员,可享受终生五折提货的优惠;成为中级代理商,可享受第一次五折提货,以后可享终生二折提货的优惠;成为高级代理商,可享受第一次五折提货,以后终生二折提货,公司免费发放产品的优惠。
为鼓励该组织成员发展下线,完成业绩积累,康婷公司还制定一定的奖励制度。2014年,康婷公司改为直销返利返产品模式,购买3220元成为会员,不返现金,享受五折优惠等。
发布“安全消费”通知
“失实宣传”由责任人负责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5月5日,康婷公司通过官网发出《关于进一步净化线上线下化妆品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的通知》称,严禁对产品做夸大、失实的宣传,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内容介绍产品;严禁使用绝对化、极限化的用语,不可对产品效果进行任何承诺或保证;严禁在市场活动中明示或暗示产品的治疗功能,并强调化妆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皮肤病等疾病。康婷公司表示,若因上述虚假行为开展业务造成的纠纷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官网2018年2月11日消息,康婷公司2017年6月20日生产的瑞倪维儿水润保湿面霜中的丙烯酰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及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据第三方企业查询平台显示,2018年8月10日,康婷公司因为生产、销售该款产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被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20.634万元,并没收金额8.2536万元。
2016年5月16日,康婷公司也因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被天津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文/本报记者李涛戴幼卿
统筹/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