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5日讯(记者 杨卉)有着高薪、高知名度的加持,分析师是证券行业中的优质岗位,同时也令各大高校毕业生趋之如骛。于是各种虚假“付费内推”、招聘骗局随之而来,把黑手伸向学子。
近日,四家券商齐齐发布的招聘声明引发关注。中金、广发、国信、开源等纷纷发布声明强调官方招聘属唯一渠道,抵制“付费内推”,保留追究发布不实信息法律责任的权利。
相关声明的起因,在于近期有中金研究所电新实习生冒充正式员工,对外发布招聘实习生的信息,而后国信证券国防军工组也被爆料有同类冒充者出现。使得卖方研究团队实习招聘中的乱象成为舆论焦点。
截止发稿,中金公司已开除该实习生,并发布相关招聘声明。广发证券、开源证券也接连发布相关招聘声明。今日下午,国信证券也在其招聘公众号发表郑重声明,谨防受骗。
据头部研究所知情人士透露:“一般经过正常流程的实习生每月会有1200-2000元的补贴,普通研究员薪酬大概在30-100万之间,根据资历、行业、派点、新财富排名等有所差异,成为首席后大概能有120万左右。如果与佣金分仓挂钩,收入还可能更高。”
各券商对招聘做出回应,声明“付费内推”系三方机构诈骗
又是一年春招季,叠加疫情持续影响、国际局势复杂及宏观经济下行,应届毕业生就业难度不断攀升。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能拿到有含金量的金融实习经历,不仅在于满足学校毕业要求,更有机会成为后期进入金融行业的敲门砖。
毕业生实习需求“旺盛”,扭曲的供求关系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据多位高校生爆料,中金、广发、国信、开源证券等有实习生假冒正式员工名义发布实习职位,并疑似有三方机构假冒内部员工发布“付费内推”。
经过网络爆料后,5月23日下午,中金公司通过“中金career”发布严正声明,对实习生招聘实习生与“付费内推”乱象做出正面回应。强调中金公司未与任何单位、第三方求职机构或个人有简历推荐合作,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表中金公司进行笔试、面试辅导或提供中金公司面试、实习或工作机会,也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关于笔试、面试等内部资料和信息,并强调人力资源部会直接沟通办理入职手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中金公司提醒应聘者应注意辨别虚假信息,切勿上当受骗,并保留追究发布不实信息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日,广发证券也发布郑重声明,将对候选人过往经历进行背景调查,如有发现任何申请者与此类机构、个人达成类似“保过推荐”协议或所谓“考试材料”等文件的交易,公司将视情况采取取消其应聘资格、取消其录用通知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今日,国信证券在官方招聘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内容,“警惕假冒国信证券研究所分析师等名义招聘实习生”的公告,郑重声明“不正当行为系外部人员冒充员工名义进行”,经济研究所招聘实习生主要通过三个官方渠道投递简历,正式录用的实习生由人力资源总部官方邮箱发送实习通知并签订实习协议,任何以个人名义招录实习生的行为与国信研究所无关,对冒充我司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将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截至发稿,中金公司本则以“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为主题的招聘声明公众号文章已有6万 阅读量,获赞量212个。广发证券招聘渠道的郑重声明也高达1.5万阅读,获赞66个。
记者联系中金公司,该司表示已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并辞退了涉事实习生,本次事件完全属于实习生个人行为,导致中金在本次事件中“躺枪”。记者进一步咨询公司实习生招聘具体流程等相关问题,中金公司则表示涉及内部流程不方便公开回应,以声明为准。
广发证券表示该次声明是常规发布,在2022年1月28日的广发招聘渠道声明中也有发布,本次只是再次重申。
在本次实习生招聘实习生事件之前,“付费实习”引发的风波也并不少见,屡见于金融圈及互联网大厂。
游走在法律灰色空间的“付费实习”,相关案例频引关注的背后,则折射出就业焦虑与相关核心职位僧多粥少的供需矛盾。
券商行研招聘“小黑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但为何实习生能冒充研究所首席招聘?券商行研实习招聘中是否存在相关管理的漏洞?记者带此疑问采访了某头部券商研究所首席,据透露,除了社会招聘研究所之间相互挖角以外,券商研究员几乎100%从实习生中选拔而来,获得券商研究所的实习机会,确实也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有极大的留用可能。
券商的实习招聘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负责某个行业团队的首席在TOP10高校校友群等类似渠道发帖,首席进行简历筛选后,会报送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走正式的实习流程。二是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的简历筛选后下派到各个行研团队。
本次事件的一个引发原因,是在早些年间,某些券商默许首席招聘“小黑工”,个人可招聘实习生进行带教,券商对此并不过多干涉。
该券商首席也同时谈到,自己也收到过第三方机构发来的合作带教实习生邀请,中介表示会有利润分成。他谈到,多数首席都不会把这个当做增收的部分,合规风险非常高,并获得不了多少实际收益。
根据2019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高校和实习企业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作标准的80%。”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记者咨询相关法律人士,用人单位招聘收费属于违法行为,但职介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可以依法收取相关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与职介机构合作获利则同样涉嫌违法。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杨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