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1月22日消息 网购来的商品,不想要了怎么办?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2014年2月13日,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将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获得支持。但是在实际的执行中我们发现却并非如此。
“七天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是个美丽的谎言
事实上,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早就开始实施。“从整体的可行性来看,‘7天无理由退货’的操作难度较大。”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网规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认为,虽然法规列举出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是很难穷尽。专家提出,再比如运费的承担,“新消法”规定是消费者承担,如果运费是来回几次,如何落实可能仍然存在问题。
同时,电商网站退货标准各不相同。天猫的标准是“预售商品中的定制类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其他商品适用天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的规定”。拍拍网上要求,退货商品需满足“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亚马逊、1号店等网站则要求退货商品需“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也就是说不得拆封。这也给消费者退货带来了麻烦。
卖家最高罚50万能破谎言?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该处罚办法将在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在“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内。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退货范围内。另外,除四类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商家拒退款最高罚款50万元这招能否真的破除“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美丽的谎言,还有待观察,但是对网络卖家确实有一定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