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帐务是否健全分为定期定额征收、查账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领取税控器具自开票的纳税人,在申报前应先进入开票软件进行抄税,上报汇总成功后,再进行申报。
如果纳税人区分不清属于哪种征收方式,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自行进行查询。
如何查询是定期定额还是查帐征收?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录入“核定执行期起”(一般为本年度的1月1日)、“核定执行期止”(一般为本年度的12月31日)、录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
如果没有查出信息则为查帐征收;
如果查出信息,请查看“核定执行期止”时间,以确定要申报的税款属期是否在执行期内,如果在执行期内,则为定期定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