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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何不允许填写数据?
答:遇到此种情况时,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 “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增值税的征收品目信息,无服务类征收品目时,此列为不可填写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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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本期已完成城建税及附加的申报,首页“我的待办”显示为“申报成功”状态,为何在“申报历史申报数据查询”模块显示为未申报,查询不到申报表?
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有两个功能模块可以申报,如通过下图中所示的模块申报完成的,您可通过“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看。
如为定期定额类或增值税零申报,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自动生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信息的,电子税务局暂不提供报表查询功能。在增值税申报模块下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模块保存过报表,但未确认申报的,如本期已通过另一模块或其他形式完成了申报,可打开此模块下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表,点击下方的“恢复”按钮清除已保存信息。
申报历史申报数据查询模块将不再显示“未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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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子税务局“作废申报”模块作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为何申报作废查询不到信息?
答:申报作废模块查询不到已申报信息时,请从以下方面检查:
(1)确认是否尚未完成申报或申报信息已作废(如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已作废)。
(2)确认信息查询时选择的所属期起、止和申报的所属期是否一致,不一致时是查询不到的。(3)确认查询时选择申报表种类是否准确,在以下类型的报表中都含有城建税及附加税: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②《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③《简易申报受理清单》(使用于定期定额户)。可先通过“申报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已申报的报表类型,确定后在作废申报模块下再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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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增值税是手动扣款,在税费缴纳没有找到需要缴款的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请从以下方面查看:
(1)点击“扣款锁定处理”按钮,查询待扣款信息是否被锁定;(2)核实申报信息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是不是为0或者1元以下(不扣);(3)如为定期定额类申报,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已存在申报信息的,请先在“作废申报”模块作废已申报信息,然后重新按实际发生额填写报表并确认申报,申报成功后再进行扣款;(4)是否进行过申报表更正,且更正后的报表未形成税款;(5)已完成了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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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已申报成功,也扣款成功,但是主管税务机关反映未申报,这是什么原因?
答: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纳税人在税务大厅做税种认定时认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品目(土地等级),与纳税人申报的征收品目(应税信息维护的土地等级)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税务机关反映的未申报是指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仍存在未申报信息,金三核心征管系统是根据纳税人认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应品目生成应申报信息的;(2)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电子税务局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保持一致,均是根据该纳税人维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应税信息生成应申报信息。纳税人应根据应税信息申报。因此,您单位在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不应根据认定信息申报,应根据税源的应税信息进行申报。如纳税人认定的征收品目是一级土地,而申报的是二级土地,则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仍会监控到该纳税人认定的一级土地没有申报。遇到该问题,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将两者改为一致。如每次申报的土地等级不一定需选哪个级别,则建议作废城镇土地使用税认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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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车船税申报表时,车辆情况信息中未查询到某车牌号的车辆信息,但之前是可以正常申报的,应如何处理?
答:车辆情况信息中查询不到某车牌号的车辆信息时,请先确认该车牌号的车辆是否为作废状态,如已作废则在车辆情况信息中不再提供该车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局确认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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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环境保护税表A,批量导入时,导入的模板(EXCEL表)中征收品目为:101212203_化学需氧量(CODcr)(水),属期为7月的这条数据填写了减免数据,但导入后报表中却没有显示减免数据怎么办?
答:请在导入的模板查看该条税源信息,如“最高浓度值”大于“标准浓度值”,则是不满足减免条件的。您在将模板导入电子税务局系统时,系统已自动校验模板中的数据,如已不符合减免条件,在导入后系统已自动清除减免数据。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