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验槽前的准备工作(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要求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三、验槽程序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 、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3、基槽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后,相关方履行验收手续;需要局部处理的部位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处理后进行二次验收。
四、验槽的主要内容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不同的基础形式其验槽的内容也不同。验槽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査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査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天然地基验槽应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桩基应检测粧的质量是否合格。
五、验槽方法地基验槽通常采用观察法。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通常采用钎探法。
1、观察法
(1)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受到人为破坏;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对难于鉴别的土质,应采用洛阳铲等工具挖至一定深度仔细鉴别)。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 井 、掩埋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如存在上述问题 ,应沿其走向进行追踪,查明其在基槽内的范围、延伸方向、长度、深度及宽度。
(4)、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人仪作为辅助手段。
2、钎探法
(1)钎探是用锤将钢钎打人坑底以下的土层内一定深度,根据锤击次数和人土难易程度来判断土的软硬情况及有无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等;
(2)钢钎的打人分人工和机械两种;
(3)根据基坑平面图,依次编号绘制成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4)按照钎探点顺序号依次进行钎探施工;
(5)打钎时,同一工程应钎径一致、锤重一致、用 力 (落 距 〉一致。每贯入30cm(通常称为一步),记录一次锤击数,每打完一个孔(点 〉,将相关数据填人钎探记录表内,最后进行统一整理;
(6)分析钎探资料:检查其测试深度、部位,以及测试钎探器具是否标准,记录是否规范,对钎探记录各点的测试击数认真分析,分析钎探击数是否均匀,对偏差大于50%的点位,分析原因,确定范围,重新补测,对异常点采用洛阳铲进一步核查;
(7)钎探后的孔要用砂灌实。
3、轻型动力触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局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六、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通过验槽及分析钎探资料,发现槽底局部异常后,应根据地基土的土质情况、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采取适宜的处理方法,以减少或避免地基不均匀沉降。
1、局部硬土的处理:挖掉硬土部分,以免造成不均匀沉降。处理时要根据周边土的土质情况确定回填材料,如果全部开挖较困难时,在其上部做软垫层处理,使地基均匀沉降。
2、局部软土的处理:在地基土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如管道渗水〉、地层的差异或含水量的变化,造成地基局部土质软硬差异较大。如软土厚度不大时,通常采取清除软土的换土垫层法处理,一般采用级配砂石垫层,压实系数不小于0.94;当厚度较大时,一般采用现场钻孔灌注粧、混凝土或砌块石支撑墙(或支墩)至基岩进行局部地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