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昌公安
3月10日下午,绥中县局塔山屯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在许家村大冯屯附近上空有浓烟冒出,派出所民警刘航和同事赵坤、黄明远立即驱车前往。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60多岁的男子正在焚烧秸秆,见状民警马上上前制止,并扑灭了现场明火。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该男子姓田,系大冯屯村民,其对野外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田某焚烧秸秆的区域还有大量杂草,如果都被引燃后果将不堪设想。田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野外用火极易造成火灾,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在野外用火,让我们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转自:葫芦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