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之规定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中心城区限制货运车辆入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函〔2019〕60号)的要求,决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对中心城区客货运车辆实施限行分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型
大、中型货运车辆(悬挂黄色号牌货车)、9座(含)以上客运车辆、小型货运车辆(悬挂蓝色号牌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客货运车辆;罐车、吊车、挖掘机等工程专项作业车。
二、限制通行区域
太和北路(含)以东区域及西河路西段、龙华东路东段;三江大道(南海子大道至翠峰西路)(含)、翠峰西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含)、翠峰北路(含)、瑞和西路(含)、文昌路(含)、腰堡路(含)以南;珠江源大道(含)、盘江路(含)、九龙南北路(含)以西;水寨路(原环南路)(含)、龙凤路(含)以北。
三、限制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制客货运车辆驶入限行区域,对确需进入的,须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在22:00至次日7:00按指定线路行驶。过境车辆一律从昆曲、曲陆、曲胜、东过境、宣曲等高速公路通行。
四、分流措施
(一)南边。即从曲陆高速公路和老国道326线驶入的客货运车辆,采取以下分流措施:
1.昆明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宣曲高速——昆曲高速或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曲胜高速——昆曲高速;
2.富源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曲胜高速;
3.宣威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宣曲高速(宣天一级公路)。
(二)北边。即从曲胜高速、宣天一级公路、老国道320线驶入的客货运车辆,采取以下分流措施:
1.陆良方向:曲胜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
2.昆明方向:曲胜高速——昆曲高速(宣曲高速)——昆曲高速。
(三)西边。即从昆曲高速驶入的客货运车辆,采取以下分流措施:
1.陆良方向:昆曲高速——宣曲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或昆曲高速——曲胜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
2.富源方向:昆曲高速——曲胜高速或昆曲高速——宣曲高速——曲胜高速;
3.宣威方向:昆曲高速——宣曲高速(宣天一级公路)或昆曲高速——曲胜高速——宣曲高速(宣天一级公路)。
五、其它事项
(一)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原核发的《入城通行证》作废。
(二)对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在限行时间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曲靖市中心城区客货车辆通行证办理及使用规定》核发车辆入城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12月28日发布的《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分流的通告》(曲公交通〔2017〕1号)同时废止。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