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公开招募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事务所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省法律援助中心现公开招募律师事务所,参与承办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等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热心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业务执业经历律师人数6人以上;
(三)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四)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经查属实法律援助投诉;
(五)执业场所在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 承办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2. 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3. 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工作要求
律师事务所明确至少一名合伙人负责法律援助业务,组织律师学习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调动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积极性,审核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服务年限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
省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通知》支付法律援助事项补贴。
三、招募规模及程序
本次共招募承办律师事务所45家,招募程序如下。
(一)资格初审。省法律援助中心对参与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报送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近十年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
2.近十年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
3.近十年曾在司法部和省、市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
(二)征求意见。征求省司法厅律师工作部门和省、郑州市律师协会意见,确定候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候选名单将在河南省律师协会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名单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名单在河南省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公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日。
(二)提交材料
1. 在河南省律师协会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开招募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事务所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参与办理刑事案件辩护意见、法院判决、裁定文书原件各一份(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业务执业经历律师名单(见附件二)。
4. 获得荣誉的文件、证书原件等。
(三)报名方式
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其中《报名表》、文件证书、裁判文书等需提供原件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fyanzb@126.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联系人:曹 媛
电话:0371-65900252
邮箱:hnfyanzb@126.com
(来源:河南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