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东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放宽租住东莞住房提取、自7月1日起取消装修提取…4月19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正式发布《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新增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工程竣工验收后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不超过该户应分摊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没有配偶的姓名,则办理提取时需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那么,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到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要件材料呢?《通知》显示,增设电梯提取需要申请人到中心办事处办理,各办事处地址可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此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提醒市民,申请提取时间并没有限制,只要申请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携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即可。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可提取一次,如果申请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际支付金额未提够,不可以再次提取。
此外,记者还从《通知》了解到,无房职工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将从月缴存额的65%提高至70%、额度上限从1500元提高至1800元。据悉,租房提取是广大职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提取业务类型,放宽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体现了公积金中心不断加大对职工租住住房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而从今年7月1日起,东莞也将正式实施取消装修提取。记者了解到,装修提取实施至今,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进一步规范,使公积金更加集中用于保障刚需型住房消费需求。与此同时,为加强对违规提取的治理,防范骗提套取风险,购买外市住房提取公积金增加复核环节,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通知》还明确,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十四条(二)规定的情形申请提取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的,可通过单位批量代办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慧终端)临柜办理,审核时不再收取离职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