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在干部序列中,明文上是并没有常务这样的说法,常务只是在行政体系通用的口头叫法,比如常务副市长,下文实际上是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其他的常委副市长没什么区别,那么从哪里看出来他是常务副市长?这就要从他另外的职务比如市政府党组副*,以及下文明确的工作职责“分管日常工作”等描述的字眼辩别出来。
明确了这个概念,我们再来一一分析常务副和普通副职以以分管日常工作和主持工作的区别。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或者在电视、手机等媒体上的可以看到相应的报道会有常务副省长、常务副市长、副省长、副市长。具体的常务副职与普通的副职有什么区别呢?常务副职虽说也属于副职,但是在副职中的排名是第一位的,他的权力也要比其他的要高一些,并且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的工作相对全面一些。在正职外出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正职的部分职权,并且在一定情况下对其他副职有约束的权力。所以说,常务比一般的,权力要大,管理的工作面要宽,并且在正职缺位的情况下有很大的可能递补成为正职。
这些冠有常务头衔的副县长们便是县长的左右臂,也是决定该县施政的核心*物之一。他们除了协助县长出谋划策以外,也还要分管若干条战线的指导工作(如某人分管教卫、司法等),若县长因工作需出县出省出国考查,或因其他原因要离开所在县一段时间,上级领导或由县长本人提名,指派第一或第二常务副县长,暂时主持日常工作。至于普通副县长,其权力和资格就小了去了,他们一般今效劳于某一常务副县长,但也有具体分管的部门(如消防、学校、交通),他们只有执行权,基本没有决策权,但县长为了某一重大决策,需要召开扩大常务会议,这些普通副县长也会被邀请或列席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