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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5年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只发85%吗?
养老金是大多数退休人员唯一的收入来源,养老金的多少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在人们的习惯印象里,工龄长短和养老金的多少密切相关,总觉得工龄越长,个人为社会贡献越多,养老金也越高,那么,工龄35年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只发85%吗?怎么回事?
第一,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养老金计算和在职时的工资水平、工龄有关,工龄满30年的不满35年的,确实是按85%计发。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了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并轨,养老金的计发也和企业相同。和企业并轨后,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完全不同于老办法。
之所以有人以为工龄35年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只发85%,是因为改革前,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前,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本人职务工资与津贴之和全额计发。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退休时工作满35年的,退休费按90%计发;工作满30年的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可以看出,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退休人员按照老办法计算养老金,和在职时的工资水平、工龄有关,工龄满30年的不满35年的,确实是按85%计发;不过低于30年的计发比例又有所降低。
第二,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养老金计算方式和企业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养老金的计算影响较大,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使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养老金计算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平稳过渡”:“老人老办法”,指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前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人员,通称为“老人”,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新人新办法”,指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称为“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中人平稳过渡”,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也就是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称之为“中人”,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简单来说,就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再按比例发放,而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65岁为101)。
基础养老金=所在地区养老金计发基数(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x社保平均缴费指数x账户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x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注意:各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略有差异)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和个人缴费情况、所在地区计发基数、缴费年限等有关,和企业职工一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再以工龄为标准,不再和在职时的工资挂钩,不再按比例发放,因此,对于大多数退休人员来说,如今再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龄35年以下的,养老金只发85%,是错误的。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机关事业单位10年过渡期内的退休中人按照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高于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那么就会按照老办法计算的结果发放,也就是按照比例发放,这也是为了保障改革过渡期内中人待遇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