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景是我国独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是某一地约定俗成的八处景观的总称,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最开始为什么要用“八”来命名呢?
“八景”一词来源于道家术语,是受到八卦、八仙、八大神咒等道教文化的影响,而取“八”。《皇经集注》中:八景,一作八宝妙景,一作八卦神景,一作八色光景,大抵天上神舆,周八方之景,备八节之和,故云八景。到了宋代,由于“潇湘八景”名震天下,许多地方纷纷效仿,这时“八景”的概念也开始慢慢地发生了改变,由最开始的道教用语变成了景观类用语。最早将“八景”一词用于指代地域性景观的是北宋画家宋迪绘的《潇湘八景图》,后来著名书画家米芾为其题诗作序,“八景”现象一时之间轰动天下。
明朝时八景文化现象到达鼎盛,朝廷甚至以行政命令要求各州县必须上报当地八大景观。成化十二年(1476),朝廷析嵩县东部、汝州西部又复置伊阳县(今汝阳县),隶属汝州直隶州。伊阳县第一任教谕祝富按照上级要求上报八景。祝富访遍当地文人学士、乡间著老,又实地考察比对,最后定下了十分著名的八大景观。那时候汝阳山水具佳,宫观遍地,胜迹如林。有很多文人墨客在汝阳留下了脍炙人口的八景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