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25日讯莒南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客运出租车辆停运产生的保险延期退费问题,超前分析研判,强化事前监管,采取调研告诫约谈等一系列措施,提前化解客运出租车辆保险退费矛盾,为客运出租行业复工复产扫清“路障”。目前取得明显成效,车辆复工运营以来,实现出租车客运车保费零投诉。3月24日,莒南中舜出租客运有限公司、莒南盛通出租客运有限公司到该局送上感谢锦旗。
积极组织行业调研
2020年3月8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价检人员对出租车客运车辆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疫情期间对承保出租车客运车停运保费延期退费情况,发现个别保险公司承诺保费延期但尚未实际受理,个别保险公司口头答复上级尚未出台交强险、商业险、营运险等退费政策,不能延期退费等问题。针对问题,该局依据《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会商研判,根据职责授权对保险企业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初步认定保险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对投保人不予延期或退保的,存在涉嫌违法情形。
快速提醒告诫约谈
为切实保护出租车公司、客运公司及广大出租车司机、客车司机和承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将违法行为消灭于萌芽状态,减少相关投诉和纠纷。3月11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莒南市场监管”政务公众号发布《关于财产公司在疫情期间对承保出租车客运车报停车辆应退保费的价格提醒告诫函》,告诫全县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承保出租客车报停车辆应以实际停运天数予以按日退费或延长保险期限
3月12日,该局联合莒南银保监管组召开财险公司对承保出租客车报停车辆应退保费约谈会,对全县15家保险公司进行约谈并签订《疫情期间财险公司对承保报停的出租客运车辆应退保费或保费延期的倡议承诺书》。会上,深入解读了财险公司对承保各客运、出租车报停车辆应予退费或延期的法律依据,传达国家银保监会于2月9日出台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保险公司承诺将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承保报停的出租、客运车辆进行延期承保,对已达报废期限承保车辆予以退费。
保险公司自查自纠
约谈会后,各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司汇报约谈会精神,并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县委防控指挥部通知,莒南县出租车客运车自2020年1月27日停运,至2020年3月13日恢复运营。投保人无论是否提出申请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按照疫情指挥部的停运复工通知实际停运发生天数,复工后到报废期的车辆,予以退还停运期间的保费,复工后正常运营的车辆,予以等长时间的延期保费期限。截至目前,共办理保险延期378辆、退费71辆,减少客运保费损失60.86万元。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约谈,在全国财产保险界引起强烈震动,引发全市保险行业整改浪潮,各保险公司经省保险协会同意、省银保监局批准、报总公司备案,纷纷对照《合同法》第117条在中保信平台修改保险合同。太平洋产险、泰山保险、大地保险、人保财险4家企业已经解除了车辆报停最长1个月的时间限制,进一步降费让利减少客运经营损失。
其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莒南支公司自查在莒南县未承保客运车出租车,临沂中心支公司在接到莒南支公司的汇报后,第一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排查疫情停运车辆786辆,车辆复工运营时,解除原有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减少客运经营损失,降费让利达70余万元。
太平洋财险公司莒南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莒南支公司、人保财险莒南支公司先后向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赠送致谢锦旗,感谢该局的及时提醒和告诫。( 通讯员 刘祥宝 王娟 刘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