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19日通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菲佣”在没有合法签证的情况下偷偷进入中国境内谋生的案件。4名菲律宾籍外来人员以骗取团签方式入境,后擅自脱团非法滞留,被判偷越国(边)境罪并获刑。
艾丽莎是一名在华非法居留人员,她在华逗留期间发现中国的家政服务市场很火爆,而菲籍的保姆更是特别抢手,于是便萌生了将自己在菲律宾的家人、朋友偷渡到中国一起谋生的想法。
艾丽莎随即与还在菲律宾国内的邻居伊娃、妹妹安妮、克丽丝取得联系,建议她们以团体旅游名义,骗取团体旅游签证入境中国从事家政服务工作。4人一拍即合,约定由伊娃出面,为自己与安妮、克丽丝申报为期3日的上海观光旅行团,艾丽莎则在上海负责接应。
2018年9月8日凌晨,伊娃、安妮、克丽丝随旅游团一同乘坐飞机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并持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次日,艾丽莎与3人在酒店碰头,进一步商议脱团事宜,并将一张手机SIM卡交给自己的妹妹安妮,方便脱团时联系。在旅游的第三天,伊娃向导游索回3人护照,3人擅自脱团与艾丽莎会合。艾丽莎将3人带至住所处暂住,并开始着手为3人寻找家政岗位。
三天的行程结束,旅游团准备离境返回菲律宾,工作人员在出入境口清点人数时发现伊娃、安妮、克丽丝不在团内,遂报警。同年9月11日晚,公安人员在艾丽莎住所将4人抓获。
案发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一中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艾丽莎、伊娃、安妮、克丽丝犯偷越国(边)境罪,并出示了相关书证和证人证言。艾丽莎、伊娃、安妮、克丽丝及各自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其4人犯偷越国(边)境罪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4名被告人均签字具结,并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艾丽莎与被告人伊娃、安妮、克丽丝共谋,由伊娃等3人结伙使用以参加团队旅游为名骗取的团体旅游签证入境我国,并擅自脱团非法滞留,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且系共同犯罪。但艾丽莎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签字具结,故对4名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综合4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从宽处罚情节,判决艾丽莎、伊娃、安妮、克丽丝犯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艾丽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及驱逐出境,判处伊娃、安妮、克丽丝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及驱逐出境。
一审判决后,4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法官提示
《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属于非法就业。
目前,一些非法进入国内的外国人除了依靠国内“黑中介”联系雇主求职外,又出现了以骗取团体旅游签证入境并擅自脱团的方式非法滞留进而谋求工作。本案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周欣提醒,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