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20万欲提前还款,360借条:可以提前还款,按照计算公式收取违约金。”
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足不出户“掌控”天下事,一些原来必须要出门才能办的事,现在通过电脑、手机便可以轻松搞定。现在大额贷款也能在网上完成,通过网络申请贷款更加方便快捷。今年的10月底,来自甘肃的胡先生通过“360借条”的手机App,申请了一笔20万的贷款,可是用了一个月之后,因个人原因他想提前还款,却发现麻烦事来了。
胡先生在消费保投诉平台反映,自己在今年10月28日通过手机APP“360借条”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了一笔20万元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在胡先生提供的贷款合同中,我们看到借款的期限是一年,共分12期,每月一期,还款方式是每月等额还款。借款的利率(单利)是0.88%/期,年综合成本费率为18.9513%/年。按照这个计算方式,胡先生的这笔贷款每个月要还本金16666元,利息1760元,共计18426元。
胡先生告诉特搜记者,这笔贷款在使用一个月(11月28日正常还款一期)之后,自己觉得利息还是太高了,于是他在12月17日向“360借条”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是“360借条”的客服人员表示,提前还款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在贷款合同的第九条(借款成本、违约金和结算标准)中有明确说明。胡先生根据这个说明算了一下,如果提前还款,截至到12月31日,胡先生需要缴纳8780.41元违约金。并且每天都会按照时间推移增加未还本金的千分之一。
对于“360借条”客服人员提出的缴纳违约金的要求,胡先生表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自己没有太留意提前还款的相关说明。胡先生说,即使缴纳违约金,如果按照合同中的计算方式,他认为这个也属于高额违约金,不能接受。事情僵持不下,12月28日这笔贷款又到了第二期还款的期限,无奈之下,他只好按照原合同约定又还了一期的贷款。胡先生还说,在还第二期贷款之前,他还收到了一些不明人士的催收电话,声称要将他借贷的事情通知他身边的人。
针对胡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致电“360借条”官方客服电话,对方表示提前还款的确要收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也与胡先生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那么这种情况下,胡先生提出的提前还款但是不缴纳违约金的诉求是否合理呢?这个违约金是否像胡先生所说的属于高额违约金呢?“360借条”在贷款合同中针对违约金的说明又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记者也咨询了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林冰律师。
林冰律师认为,这个事件中的争议主要涉及的是对于违约金的计算有没有法律或合同的依据,如果有是否超过了法律的限制。根据在民法的基本原则“法无限定皆可为“,意思就是如果法律对一个事项没有禁止或限定一定的幅度就是允许当事人约定的。
比如,本次事件中的利息的高低,就属于有法律限制的,对照现行有效的规定,利息约定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因此没有问题。而当事人争议的是违约金是否过高?这也有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合同违约的违约金以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为原则。具体是规定在合同编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点的意思就是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但约定不能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由于涉案合同已经约定好违约金,胡先生自己要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一般情况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违约金,除非该约定过分高于贷款方的实际损失;因此只要胡先生提出该约定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贷款方就有义务证明其实际损失和约定的违约金相当,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我个人认为,具体到本案上述约定过高,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法院予以调整。另外,如果胡先生说的贷款方有些威胁性质的催收电话并且留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属实,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处理的。
(注:本报道截稿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因审稿流程会适当迟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