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用典,习惯以天然地标作为参照物,比如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稳如泰山等等。
东海、南山、泰山属于通用参照物。如果具体到某个特定的区域,往往会有自己专属的参照物。以胶东半岛的招远市(县)为例,“罗山”就是当地有名的参照地标。
罗山主峰海拔759米,为招远最高峰。《招远市志》载:“罗山,古称阳丘山,东汉以后才称为罗山。位于城东北15公里,招远与龙口市交界处,东临玲珑山,东西走向,风景秀美,山势高峻,有‘罗峰十里隔烟霞,势压东莱百万峰之誉’和‘罗峰去天不盈尺’之说。”
在了解了以上背景之后,相信大家对于“高并罗峰”这个词的含义,应该就会有比较清晰的概念了。
从字面来看,“高并罗峰”就是与罗山齐高的意思。其引申含义则与“义薄云天”相仿,形容一个人的品德十分高尚。考虑到罗山是招远第一高峰,对于一个招远人来说,“高并罗峰”这个词显然是相当好的评价。
当然了,这个词不仅相当“好”,也相当“大”,不能随随便便就称作“高并罗峰”,而需要有相当程度的善行义举方可。而在招远历史上,有一位名叫陈廷适的人,就从官方渠道获得过此评价。
陈廷适,字相伯,清代人,大约生活在乾隆、嘉庆、道光时期。他并非传统科贡出身,不过有个“候选州同知”的官衔,这多半是其家资富裕的缘故。
陈家自从陈廷适的父亲陈奉妫(这个名字很有讲究,陈氏出自妫姓,陈奉妫,颇有明世系、敬祖宗之寓意)这一代开始,就有仗义疏财的传统,每年都会定期对周边穷困之人进行接济。
而陈廷适当家之后,将此家风发扬光大,他不仅继续定期施粮助困,还出资帮助贫寒的族人送终。县志称赞他说:“盖其周急,虽千金无少吝也。”也就是说,如果确实遇到急事而找他帮忙的话,不管多少钱,陈廷适都不吝惜。
“候选州同知”虽然并非实职,但有了这个头衔,也算是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因此,陈廷适与周边州县的官员们也多有来往。
在官场上,往往有这样的现象:在任时,门庭若市;卸任后,门可罗雀。而难能可贵的是,陈廷适做人比较讲原则,对于卸任免职的官员,也并不避而远之。
清代《招远县志》中曾记载了这样一个事例:莱阳一位知县在任上被免职,事出仓促,他没有足够的盘缠返回原籍(古代官员任职有回避制度,知县都是异省任职),进退失据。陈廷适听说之后,主动给对方送去车马盘缠,帮助他返回故乡。
以上种种义举,为陈廷适赢得了好口碑。嘉庆年间的招远知县姚荣琳因此给他颁发了一块“高并罗峰”的牌匾作为嘉奖。而大约是到了道光年间,招远时任黄姓知县又将他的事迹上报给琦善(曾任山东布政使、山东巡抚,后来在鸦片战争中有过不光彩的角色)。琦善对于“罗山”的典故应该不了解,他虽然也给陈廷适颁发了一块牌匾,但上面的内容就与“罗山”无关,写的是:“乐善好施”。
总而言之,从“高并罗峰”这个典故以及省级官员专门颁发牌匾的经历来看,招远历史上的这位陈廷适,在善行义举方面的确值得称道。只不过,陈姓是招远大姓,他具体出自哪一支,原籍在哪个村?笔者暂时尚不知晓了。(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