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反哭",即逝者下葬后,一路回丧哀哭。所谓"复吊",即回丧至原灵堂,将逝者灵位安放好,再次祭拜吊问。
"反哭"与"复吊"是古法丧礼的法定程序,规定动作,必须实施。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地区,丧事"反哭"基本上没有了,但"复吊"还是存在的。
按丧礼规范文本《仪礼》《朱子家礼》的规定,下葬后,送丧人员返回,一路哭,至家哭,哭尽哀止。将神主入灵座,主人宾客吊拜。一路至家哭就是"反哭",对着神主吊拜就是"复吊"。
1、《朱子家礼---丧礼》的规定
看原文:"主人以下奉灵车在涂徐行哭。其反如疑为亲在彼,哀至则哭。望门即哭。祝奉神主入置於灵座。主人以下哭於厅事。妇人先入,哭於堂。遂诣灵座前哭,尽哀,止。有吊者,拜之如初。" "谓宾客之亲宻者,既归,待反哭而复吊。檀弓曰反哭之吊也,哀之至也。"
大致意思是:下葬后,主家送丧男女一路哭至家,将逝者神主放置在灵座上,继续哭,哭得没力气再哭了,停止哭,即"反哭"哭的工作到此为止。有人来神主前祭拜的,主家男女有位人员稽颡,即跪伏以头触地,像朝夕奠堂祭时候一样。吊丧宾客中与逝者或主家关系较好的,待反哭后复吊。
2、《仪礼--既夕礼》的规定
看原文:"乃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妇人入,丈夫踊,升自阼阶。主妇入于室,踊,出即位,及丈夫拾踊,三。宾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宾降,出。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
基本意思为:落葬后返回祖庙而哭,丧主人门,从西阶上堂,面朝东而立。众主人于堂下向东面立,以北为上。妇人入门,从东阶上堂,男子哭、踊。主妇入室,哭、踊,出室后就堂上西面位,妇人和男子轮流哭、踊,各三次。众宾之长从西阶上堂,告慰丧主说:"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丧主叩拜。众宾之长下堂,出去。丧主送至庙门外,又叩首拜谢。
在北方地区,特别是农村,比较流行的操作是,逝者下棺后,丧主铲填第一掀土,之后执事人员还土做坟。孝子孝孙围绕墓地转一圈或三圈,用衣襟包把土,回丧返家。大部分地区,习俗对回丧有两个要求:一是回丧在做坟之前,即在下棺后还土时即可回丧,不等到坟做好。二是回丧不哭。理由很简单:一般农村家庭有事,下葬后,家里还有一顿正席招待吊丧宾客,孝子孝孙等需要尽快回家做事,在墓地耽搁毫无意义。人既已下葬,从此阴阳两隔,天各一方,逝者已逝,生者还生,该哭的已经哭完了,再哭无益。墓地的礼仪事项,待三天后"圆坟"再做。
回丧不哭和提前返家,是民间形成的一般丧事习俗,虽与古法丧礼的规范要求不一致,但是实际生活长期形成的,符合一般家庭生活要求和生活逻辑。一般居民百姓人家,家小人少钱不多,从实际出发做事,是正常的,是值得肯定和推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