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电电费解读
一、用户类别
电费计算方法主要分为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用电、居民生活用电。
1.大工业用电指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
(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电热的工业生产用电。
(2)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航运、电车及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生产用电。
(3)自来水、工业实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
(4)农副产品加工业用电:是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坚果等食品的加工用电。
2.一般工商业用电主要包括:
(1)普通工业用电: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且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以下或低压受电的用电,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自来水厂用电、污水处理厂及其泵站用电、船舶修理厂用电。
(2)中小化肥用电:指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执行范围同大工业用电中的中小化肥用电。
(3)商业用电: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场所的用电,主要包括:
1)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2)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市场)、超市、加油站、房产销售经营场所等;
3)文化娱乐、健身、休闲业:如收费的旅游点、影剧院、录像放映厅、游艺机室、网吧、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高尔夫球场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4)金融交易业:如证券、信托、租赁、典当、期货、保险和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除外)、信用社等;
5)商务服务业:如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广告服务、中介服务、旅行社、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经营性的商务服务等;
6)其他服务业:如修理与维护业、清洁服务业等.
3.农业生产用电包括:
(1)灌溉及水利设施操作用电:抽水或扬水以灌溉农作物为目的或操作各种农业水利设施之用电,并经办妥水权登记取得水权状、临时用水执照或经水利主管机关证明依法免为水权登记者。
(2)农作物栽培及收获后处理用电:农作物播种、育苗及栽培管理或各种农产品干燥、脱粒、洗选、分级、包装之处理机械用电,或设施园艺所需之光照及温度调节用电,并经该管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或农业机械使用证者。
(3)农产品冷藏及粮食仓储用电:农民团体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冷藏农产品,或农民团体存储公粮、稻米、杂粮之仓储操作或碾米机械之用电,并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粮食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者。
(4)水产养殖用电:海上养殖所需之岸上饲料原料储藏、冷冻、混合、投饵、洗网机械,并领有渔业权执照或入渔权证明者。陆上养殖所需之抽水、排水、打气、温室加温、循环水等水质改善设备、饲料原料储藏、冷冻、混合、投饵机械之用电,并领有养殖渔业执照者。(5)畜牧用电:饲养家畜、家禽、污染防治设施、鸡蛋洗选、分级包装或集乳站机械之用电,并经该管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核发证明文件者。
4.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指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楼道灯、住宅楼电梯、水泵、小区及村庄内路灯、物业管理、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电;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中(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电和学生生活用电;敬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电;农村公用变压器(原农村综合变压器)以下的路灯、自来水及非赢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电。
二、计算方法:
1.大工业用电电费计算方法:
电费=基本电费 电度电费 力调电费。
(1)基本电费=用电容量×基本电价
用电容量: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①(按何种方式计费由用户选择,两种选择方式基本电价不一致)
基本电价:各地区电价不一致,以山东为例,按变压器容量计取用电容量,则基本电价为28元/kVA;按最大需量计取用电容量,则基本电价为38元/kVA,若实际使用容量不足上报最大需量的40%时,按40%收取,超过最大需量则要加倍收取基本电费(76元/kVA)。
(2)电度电费=电度电量×电量电价
电度电量:电度表计量的电量(尖峰平谷分别计量),每月按表读数。
电量电价:参照下表两部制电价部分(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山东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3)力调电费:根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规定调整电费。
减收电费 |
增收电费 |
||||
实际功率因数 |
月电费减少% |
实际功率因数 |
月电费增加% |
实际功率因数 |
月电费增加% |
0.90 |
0.00 |
0.89 |
0.5 |
0.75 |
7.5 |
0.91 |
0.15 |
0.88 |
1.0 |
0.74 |
8.0 |
0.92 |
0.30 |
0.87 |
1.5 |
0.73 |
8.5 |
0.93 |
0.45 |
0.86 |
2.0 |
0.72 |
9.0 |
0.94 |
0.60 |
0.85 |
2.5 |
0.71 |
9.5 |
0.95~1.00 |
0.75 |
0.84 |
3.0 |
0.70 |
10.0 |
0.83 |
3.5 |
0.69 |
11.0 |
||
0.82 |
4.0 |
0.68 |
12.0 |
||
0.81 |
4.5 |
0.67 |
13.0 |
||
0.80 |
5.0 |
0.66 |
14.0 |
||
0.79 |
5.5 |
0.65 |
15.0 |
||
0.78 |
6.0 |
功率因数自0.64及以下,每降低0.01电费增加2% |
|||
0.77 |
6.5 |
||||
0.76 |
7.0 |
以0.90为标准值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
2.一般工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用电、居民生活用电电费计算方法:
电费=电度电量×电量电价。
电度电量:电度表计量的电量,每月按表读数。
电量电价:参照下表(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山东省电网输配电价表):
三、电费明细单各项内容解读
电费总额=基本电费 电镀电费 力调电费 基金合计
注:
①最大需量:最大需量是指计量在一定结算期内(一般为一个月)某一段时间(我国现执行15 min)客户用电的平均功率,保留其最大一次指示值作为这一结算期的最大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