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我市列入省住建厅棚户区改造计划共29个项目,包括27个实物安置项目和2个货币化安置项目,总征迁24894户,征迁面积439万平方米,新开工安置房29497套,实物安置占总任务的94%。其中,中心城区16个项目,征迁19999户,征迁面积339万平方米,新开工安置房22850套,占总开工安置房套数任务的77.5%;六县(市)13个项目,征迁4895户,征迁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开工安置房6647套(含货币化安置1842套),占总开工安置房套数任务的22.5%。
目前,29个项目中,27个项目都已办理项目建议书、环评(2个货币化安置项目不需要办理),19个项目控规已批复,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为持续加压快速推进棚改项目,市棚改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了《焦作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流程暂行规定》,将安置房建设用地招拍挂工作权下放到城区,建立了“书面清单、痕迹管理”告知制度,督促各项目单位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办理完成,有效提高了各审批单位的工作效率。严格督导考核,采取半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考核的工作督导机制,对完成目标的区政府给予资金奖励,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过程是群众得实惠的过程。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征迁工作创造了“焦作速度”,任务最重的解放区、山阳区创造了2个月完成近4000户群众协议签订、3个月完成90%以上房屋拆除的工作记录。山阳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测算出补偿标准,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全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帮助群众算好城中村改造的“升值账”“环境账”“综合账”,将基础设施差、安全隐患多的破旧小产权房置换为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安全实用的大产权房,尽力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
据悉,今年6月底前,我市27个实物安置项目将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实物安置项目形象进度完成20%~40%;货币化安置项目完成征收补偿协议签订或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完成资金支付。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