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发生了一件怪事——
老张,居然申请报销通信费了!
也许,报销通信费这事,在其他单位、于其他人而言,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
可是,到了老张身上,真的算是咄咄怪事。
老张是去年从其他单位调过来的,整个2019年没有报销过通信费。
每当其他同事打印发票、填写报销单时,老张都视而不见。
同事提醒他可以报销通信费了,他就简单地应一应,并不会真的去行动。
说起来,每个月100多块的通信费,说多也不多,可一年积累下来,也一两千块呀!
再不济,可以大伙一起出去搓一顿。
中校副团的老张,当真是不在乎这点钱吗?
还是说,这里面有其他的更复杂的原因呢?
首先,交代一下,军队人员的通信费,是为何物。
按照2015年的文件《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军人的通信费是这么规定的——
军队人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手机的,因工作需要开支的通信费,可以在每人每月200元限额内报销,从本单位(部门)业务经费中列支。
凡配发军用手机的人员,不得报销通信费。
这是通信费的由来。
从时间节点上看,几乎是部队放开使用手机的同时,就有了通信费的这个名目。
也许是为了映证军人使用手机的不易,军人报销通信费,也有一段不足为外人道的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