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王健)眼下延保服务已经进入寻常百姓的视野,鼓励消费者支付不等的延保费,就能买到三包期后的延续包修服务。可是真正到了消费者要享受延保服务的时候,却还需要收取费用,这令很多消费者不解。由于消费者将“延包”和“延保”的概念混淆,这一类投诉已成为近期的消费投诉热点。
蓬莱市消费者候女士2017年1月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在销售员的建议下,她又花了260元购买了该商场推出的延保服务,销售员当时称可以在三年保修期的基础上再延长1年质保。
今年4月份,候女士家的电视出现了花屏问题,侯女士算了一下,电视仍处在延保期,就马上联系售后上门来维修,维修人员检查后,告知侯女士却要收500元的维修费。可是,电视明明还在延保期,怎么还收维修费呢?维修人员称这不属于“包修”范围之内,候女士觉得非常不合理,要求免费维修,双方争执不下,侯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投中心。
蓬莱市消投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查看了侯女士提供的延保单子,单子上开具的是“延保”费260元。消投中心认为:目前“延保”混淆“三包”的现象十分普遍。延保服务中的“保修”和“三包”中的“包修”其实是两个概念。“包修”是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对在包修期内符合“三包”条件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包括服务费和更换零件费用。而“保修”则是指“保证修理”、“保障修理”,不一定是免费的。销售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有意识地将“延保”与国家三包联系起来,进行概念混淆,使消费者理解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事实上,“延保”服务并不是延长厂家提供的三包服务,大多数是商场作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因此,侯女士的电视机由于超过一年的“三包”期,出现问题后就要付费维修。
消投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延保应注意:在选择家电延保服务时,消费者首先应了解清楚延保服务的提供方,建议优先考虑原厂提供的延保服务,或选择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知名品牌产品的延保服务;其次,与企业签订一个具体的延保合同,明确延保内容。包括延保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延保范围、延保期内故障的责任界定,并妥善保管好商品发票和延保合同,确保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一些价格便宜、更新换代快的小家电,不需要再买延保服务;部分品牌硬、信誉好的品牌厂家自身已有延长保修年限的承诺,如果再额外购买第三方的延保服务,则与厂家保修重复。 所以消费者在选购延保服务时,应咨询清楚其条款,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