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和人力社保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这是继2017年把副教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后,把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给高校。这是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设置职称评审的标准,自主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但是,下放职称评审权不能只是单方面的改革,还必须推进学校治理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专业同行评价,否则下放职称评审权,无法解决职称评审的“唯论文”功利化问题。另外,在下放职称评审权之后,可在部分高校试点取消职称评审,实行职务聘任管理改革,把教授、副教授从职称改革为职务,由此解决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两张皮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有部分高校早就获得了教授、副教授的职称评审自主权,地方高校也于2017年获得副教授职称的评审自主权,但是,在职称评审中,还存在“唯论文”,重人才培养,轻学术研究的问题。这是因为,把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给高校后,高校就可把自己最为看重的办学指标,分解到教师考核和职称评审之中。由于高校追求显性的科研成果,尤其是论文发表数量,因此,就出现“唯论文”评价,把教师的精力导向撰写、发表论文。这次《意见》要求,“高校健全制度体系。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而这也并非最新要求。
要让高校的职称评审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贡献,需要进一步推进学校的内部治理改革。最为重要的是推进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分离,由教授委员会负责制订职称评审标准、程序,并监督实施。这可避免由行政主导职称评审事务。
当前高校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就在于这仍属于行政评价,而非教育评价和学术评价。行政评价重视结果评价和数量评价,而且,会受行政因素和利益因素干扰,滋生职称评审中的“跑要”乱象。破除“唯论文”的关键,也在推进行政评价转向专业同行评价,否则,教师会担心没有硬性的论文标准之后,在行政评价主导下,“关系评价”会盛行。
由高校自主评审职称,有一个现实的好处是,一校评审的教授,要经过评审程序,才能在另一校担任教授。这有效解决了职称“身份化”的问题。以前,只要评上教授,这一职称就一直跟着教师,到另一校也是教授,这不利于教师的流动。
在高校自主评审职称后,也就可进一步推进取消职称评审,实行基于职务的人事管理制度,彻底解决职称和职务“两张皮”的问题。
在美国高校,教授就不是职称,而是职务,一名教师聘任到教授职务岗位,就是教授,离开这一职务岗位,就不再是教授,而不像我国,只要评上教授职称,就根据教授职称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
我国部分高校也曾推进评聘分离或者评聘结合的改革。评聘分离,是只评,有职称的虚名,但如果没有聘任到相应岗位,就不能享有相应待遇;评聘结合,是有岗位才评,评上即聘上。但不管是评聘分离,还是评聘结合,都遭到部分教师的反对,评聘分离,认为评是搞花架子,评聘结合则由于职数有限,有的教师一直难以评高级职称而认为没有发展的空间,出现职业倦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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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可以选择部分高校,进行取消职称评审,实行基于职务的人事管理改革。这更重视教师的岗位贡献,而不是把教师引导到评职称上。之前,我国高校教师评职称,还要按规定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而这些考试和提高教师的专业化能力并没有多大关系,曾闹出过评古汉语教授,需要通过职称英语考试的笑话,后来国家取消了这一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在高校获得自主评审职称权以后,也存在教师专门为评职称撰写论文,而论文并没有多大现实价值这样的问题。推进基于职务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并实行教师专业同行评价,可以从根本上破除唯论文论、唯职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