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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9月9日电 (虎遵会)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自2022年10月1日起,云南省将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上调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人均每月提高219元,涨幅达16%以上。
据介绍,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进行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全省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增加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将同步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对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据云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适用地区对照表显示,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和安宁市、嵩明县为一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0/月;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所辖县级市及市辖区、玉龙县和德钦县为二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75/月;其他各县(区)为三类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440/月。全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均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