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政策解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怎么补办
1、关于独生子女认定: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符合独生子女认定标准的夫妻,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然可以申请领取,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丢失的仍可申请补办;2016年1月1日后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原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有效。
2、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
3、补办机关:在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计生部门,即镇街卫计办进行补办。
各镇街卫计办咨询服务电话 | |
新城街道卫计办 | 0538-3250716 |
老城街道卫计办 | 0538-6971029 |
潮泉镇卫计办 | 0538-3490215 |
王瓜店街道卫计办 | 0538-3320105 |
湖屯镇卫计办 | 0538-3610751 |
石横镇卫计办 | 0538-3663875 |
桃园镇卫计办 | 0538-3562085 |
王庄镇卫计办 | 15315291137 |
仪阳街道卫计办 | 0538-5359352 |
安临站镇卫计办 | 0538-2095802 |
安驾庄镇卫计办 | 0538-3792308 |
孙伯镇卫计办 | 0538-2095295 |
边院镇卫计办 | 0538-3812961 |
汶阳镇卫计办 | 0538-3851831 |
市卫健局家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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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地址:fcjsx04@163.com
编辑审核:肥城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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