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设施常见安装间距汇总
一、 高位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设有人孔的水箱顶,其顶面与其上面的建筑物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二、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0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0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三、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0m。市政消火栓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0m。
四、建筑室内消火栓栓口的安装高度应便于消防水龙带的连接和使用,其距地面高度宜为1.1m;其出水方向应便于消防水带的敷设,并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向下。
五、 消火栓的启闭阀门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应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应为100mm,允许偏差±5mm。
六、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为75mm~15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洒水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2.当在梁间布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与梁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梁间布置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洒水喷头。
3.密肋梁板下方的洒水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应为25mm~100mm。
七、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八、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九、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小于70dB。(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5.4.4)
十、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十二、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火灾探测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十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卷帘手动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气体灭火系统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m~1.5m,且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识,消火栓按钮应设置在消火栓箱内,疏散通道设置的防火卷帘两侧均应设置手动控制装置。
十四、消防电话分机和电话插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安装在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的高度宜为1.3m~1.5m。
2.避难层中,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
十五、 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警报器、喷洒光警报器、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扬声器和火灾声警报装置宜在报警区域内均匀安装,扬声器在走道内安装时,距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2.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拐角等处的明显部位,且不宜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安装在同一面墙上,确需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不应小于1m。
3.气体灭火系统手动与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内的明显部位,喷洒光警报器应安装在防护区域外,且应安装在出口门的上方
4.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5.应安装牢固,表面不应有破损。
(二)各类管道管径汇总
01
DN65
1.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
2. 建筑高度≤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应采用DN65消火栓。
4. 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
02
DN75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立管管径不宜小于DN75。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立管管径,应根据末端试水装置的泄流量确定,并不宜小于DN75。
03
DN100
1. 消防水池进水管不应小于DN100。
2. 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4. 城镇人口小于2.5万人时,接市政管网的环状管网管径不应小于DN100,枝状管网不宜小于DN150。
5.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6. 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7. 报警阀处的排水立管宜为DN100。
8. 减压阀处的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直径应根据减压阀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04
DN150
1. 消防水泵的吸水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性套管;采用刚性防水套管时应在水泵吸水管上设置柔性接头,且管径不应大于DN150。
2. 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市政消火栓宜采用直径DN150的室外消火栓。
05
DN200
1. 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2.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DN150,枝状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06
其它
1.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2. 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
3.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4. 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径不应小于25mm。
5.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6.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7. 干粉灭火系统中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6mm。
8. 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压力表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应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管道与消防水泵进出口管相接,并应设置关断阀门。
9. 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过水面积应大于管道过水面积的4倍,且孔径不宜小于3mm。
10. 室内消火栓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三)压力知识点汇总
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
一般规定
1)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 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 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³时,不宜低于0.07MPa。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说明:水灭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
2)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07MPa~0.10MPa。
-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3)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2
分区供水
1)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2)分区供水形式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3
系统组件
1)埋地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20MPa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小于1.60MPa时,宜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厚钢管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2)架空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20MPa 时,可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时,应采用热浸镀锌加厚钢管或热浸镀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0MPa 时,应采用热浸镀锌无缝钢管。
3)在选用消防水泵时,其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4
施工调试
1)在调试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140%;当出流量为设计工作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2)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3)对于钢管管材,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4)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5)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6)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系统最不利点处洒水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2.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报警阀的技术性能确定;利用有压气体检测管道是否严密的预作用系统,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不宜小于0.03MPa,且不宜大于0.05MPa。
3. 配水干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
4.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应设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或公共通道的外墙上;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5. 管网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6.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7.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8.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9. 气压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大于0.01MPa。
10. 闭式喷头的现场检验,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应从每批中抽查1%,并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并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11.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三、气体灭火系统
1
一般规定
1)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2)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置在外墙上。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3)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4)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其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级,2.5 0.1MPa(表压)。
- 二级,4.2 0.1MPa(表压)。
- 三级,5.6 0.1MPa(表压)。
5)对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2.5MPa时,应为5.0±0.25MPa(表压)。
-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最大充装量为950kg/m³时,应为7.0±0.35MPa(表压);最大充装量为1120kg/m³时,应为8.4±0.42MPa(表压)。
- 储存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时,应为10.0±0.50MPa(表压)。
6)对于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增压压力为2.5MPa的储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增压压力为4.2MPa的储存容器,可采用焊接容器或无缝容器;增压压力为5.6MPa的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7)对于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级充压(15.0MPa)系统,应为20.7±1.0MPa(表压)。
- 二级充压(20.0MPa)系统,应为27.6±1.4MPa(表压)。
2
试验方法
1)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并合格。
2)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对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15.0MPa;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取4.0MPa。
- 对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应取13.0MPa。
- 对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取1.5倍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系统最大工作压力可按相关规定取值。
3)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时,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管道各处无渗漏,无变形为合格。
4)当水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气压强度试验代替。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取80%水压强度试验压力,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取10.5MPa,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和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取1.15倍最大工作压力。
5)气压强度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试验前,必须用加压介质进行预试验,预试验压力宜为0.2MPa。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保压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6)气密性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对灭火剂输送管道,应取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2/3。
- 对气动管道,应取驱动气体储存压力。
7)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四、建筑防排烟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至30Pa,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至50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