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400年后的五代时期,一个成语的出现,更印证了贾思勰的观点——“民脂民膏”。这是后蜀国主孟昶讽刺告诫属下官员的骈文《戒石文》里,用于形容压榨百姓的句子:贪官们拿走了猪油,给百姓留下的只有油渣。
这种观念上的高下之分,让作为美食的猪油渣,长期在中餐里得不到广泛的应用,地位甚至不如它一母所生的兄弟炸猪皮。
在西南欧的西班牙、法国,以及曾经作为其殖民地的拉美国家墨西哥、古巴,当地人习惯于把猪皮和肥肉一起油炸后,当下酒菜或零食吃,并形象地称为“crackling”(爆裂声,脆皮)。但在中国,炸猪皮是炸猪皮、油渣是油渣,没有人会将二者混淆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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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念上的固化,在宋以后有了松动。
元末明初,一本以炼金术出名的民间杂书《墨娥小录》里,出现了一种名叫“糖灸猪肥”的食品。肥肉切片,用砂糖、酱料、莳萝、花椒腌渍一日,阴干,再用小火煎透。
这也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在书面中出现精心制作的油渣。这与元代异族入侵,士大夫代表的旧精英体系被摧毁有关;与生产水平发展,农耕国家越来越多普通百姓能吃上肉有关;与印刷术成熟,平民文化自下而上影响整个社会有关;更与蒙古打通世界,越来越多异域风俗传入中国有关。
1816年,在东印度公司工作,并长期生活在中国广州的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有一篇《烤猪论》传世:养猪户何悌的傻儿子宝宝因为和小伙伴玩火,把房子点燃,烧死了九只刚刚出生的小乳猪。宝宝无意中尝到烤猪皮和猪油的美味后,狼吞虎咽,打开新世界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