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相继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但从实践中看,各地制定的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对宪法宣誓仪式具体流程规定都比较原则和简单,以至于在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时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流程。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还是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我们经常从一些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诸如“XX人大常委会举行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XX法院举行新选任领导干部、职级晋升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和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虽然一字之差,但两者含义差别很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决定明确指出是“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中的“三忠于”表述非常清楚,即“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众目睽睽之下,宪法宣誓是一种公开的许诺,是一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是对宪法的敬畏与尊重,体现的是公职人员在就职前通过特定庄严仪式向国家和人民做出承诺效忠,而不是向宪法文本许诺。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可以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这里的“向”定显然是介词,意思是“面对,朝着”,这样一来,把宪法当成了宣誓的对象和目标,从而把宪法宣誓虚无化、肤浅化、庸俗化,缺乏应有的神圣感和仪式感,体现不出对宪法的信仰之心和敬畏之意,之所以如此,显然是对宪法宣誓制度设计初衷的误解误读。
宣誓时宣誓人员面“向”何方站立。
在工作实践中,各地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宣誓人员面向何方站立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以人代会为例,就站立区域而言,有的在主席台上站立,有的在主席台下站立;就面向何方站立而言,有的面向主席台座区站立,有的面向代表座区站立,有的斜向主席台座区站立,有的甚至与主席台垂直横向面对站立,等等,不一而足。笔者以为,就站立区域而言,如果不是场地限制,宣誓者应当站立在主席台上。就面向何方站立而言,可以参照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做法,宪法宣誓站位应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况,在人代会或者常委会会议现场宣誓时,根据主席台与发言席实际情况,宣誓者应该以主席台国徽为背景,面向代表或委员座区站立;或以发言席为参照物,在主席台右侧,斜向代表或委员座区站立,这样一来,既能保持会议现场庄严肃穆,又充分体现出对代表或委员们选举权或任命权的尊重。另一种情况,会后在专门场所专门进行宪法宣誓,可以参照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做法,宣誓者面向国徽站立,主持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参加宣誓活动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同志宣誓者两边就坐。
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是否需要监誓人监誓。
宣誓的监誓人,通俗来讲就是监督宣誓的人有没有做到认真宣誓的一种人,全程监督宣誓人对于自己宣誓的认真程度。笔者以为,是否需要监誓人也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形,如果宪法宣誓仪式是在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现场举行,与会代表或委员既是宪法宣誓的见证者,当然也是宣誓的监督者。如果再另外确定一名监誓人监誓,既有画蛇添足之嫌,又是对与会代表或委员们监督权的无视和不尊重。另一种情形,如果宪法宣誓仪式不是在会议现场而是会后另外举行,这种情形,应当确定一名监誓人进行监誓,同时还要配备一个监誓人专用台,监誓人台是辅助监誓人在宪法宣誓活动中监督宣誓人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监督宣誓人对宣誓誓言忠诚的重要仪式器具,可以使监誓更具威严感和庄重感。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为例,在单独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委员长或一名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担任监誓人。
只有两人宣誓时是否需要领誓。
在各地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实践中,有的地方在只有两人进行宪法宣誓时,有的地方是两人同时进行宣誓,也有的地方采用一人领誓,一人跟誓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指出,“宣誓仪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俗话说,“一人为单,二人为从,三人为众”。根据常识可知,一般达到三人以上才能称之为集体。因此,笔者以为,只有两人进行宪法宣誓时,两同时宣誓和一人领誓一人跟誓方式都不妥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含义,应该逐个单独进行宪法宣誓。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形,首先是由于宪法宣誓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无历史经验可鉴。其次,无论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还是各地制定的宣誓办法,对宣誓仪式流程都没做详细规定。再者,限于会议场所和办公条件差别,对宪法宣誓仪式流程也难以做出统一详细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的高质量发展,宪法宣誓制度已经逐步制度化、常态化,宣誓仪式流程也应该与时俱进,尽快从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和范式。
作者:崔厚元(安徽省凤阳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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