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大街上的共享单车随处可见。经常出行的朋友们在外出时,共享单车便是一个好的选择,既节能减排,在拥堵的马路中间还可以享受到汽车无法享受到的便利,还可以锻炼身体,可谓一举多得。
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共享单车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无论是因为单车本身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损害,还是在骑行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这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如果在生活中因为骑共享单车而受伤,我们应该如何索赔呢?
在我们解锁一辆共享单车后,我们其实与服务平台达成了合同关系,根据共享单车的营业模式和交易特点,这种合同属于租赁合同的范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
所谓共享单车租赁合同主要通过电子数据信息的方式订立,出租期限持续时间不长,合同内容往往以平台提供的格式条款为主。根据这种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和主要特点,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点来把握这其中的索赔规则。
其一,根据租赁合同关系,共享单车的使用人是消费者,而单车平台属于经营者,所以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应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和规范。根据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经营主体对投放于市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安全性予以保证,一旦因为商品的缺陷而导致人身损害的,消费者有权主张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朋友们在骑行中因为共享单车的缺陷受伤的话,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责任。
当然,对于单车缺陷来说,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或因为生产制造本身不良,或因为第三人的恶意损坏。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一点,规定只要是因为单车本身的质量问题而致人损伤的,受损的消费者均可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事后,经营者再进行追偿。
其二,对于在骑行共享单车时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在有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受损者主张索赔即可。但生活中常有这种情况发生,如果找不到具体侵权人或者双方承担同样事故责任的话,此时应该由保险公司赔付。
现如今,已经有多家共享单车平台为用户购买了用车保险,一旦发生上面提到的情况,大家也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虽然平台为消费者购买了保险,倘若保险只能覆盖一部分损失,对于剩下的损失,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仍然可以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生活中,大家在骑行共享单车时应遵守平台的规定和交通规则,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保存好有关证据,以便事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