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化妆品越来越多受到消费者喜爱
化妆品检验市场也
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然而
有关部门经多次考评发现
化妆品检测机构的
检测能力和质量良莠不齐
有的检测机构甚至弄虚作假
为此,国家药监局近期发布《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旨在细化要求,强化管理,提升检测质量。
01
检测规范学习不够
多家知名机构未通过考核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中要求,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功效宣称依据包括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结果等。
该规范第十四条指出,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包括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和实验室试验。这让化妆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化妆品检测机构的检查、考评。
# 检测机构在检查、考评中
表现如何呢?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能力考评结果处置有关情况的通告》显示,共58家化妆品检测机构未通过评定:
46家检测机构被暂停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信息系统使用权限;
12家机构被要求进行整改。
# 为什么化妆品检测机构在被检查时
频频出现问题?
北京一家化妆品检测机构负责人刘建强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主要还是检测机构对于相关规范的学习不够。比如,在2019年9月颁布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中,‘镉’属于新增项目;另外,还将原有规范中的‘粪大肠菌群’项目改成了‘耐热大肠菌群’项目。但很多检测机构并未注意到法规的变化,也未做出相应调整,因此未能通过新检测项目的考评。”
市场监管总局去年公布的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显示:
包含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国药品检验总所,以下简称中检院)在内,有8家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因铅和汞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而被通报。
针对化妆品中铅和汞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有14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该项目,其中145家机构参加了铅参数考核,不合格的有1家,为腾冲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138家参与了汞参数考核,包含中检院、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在内,共有7家结果不合格。
刘建强表示,在针对铅、汞含量的考核中,不合格的常见原因是技术规范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在测试中达不到实验应具备的恒温、恒湿等技术要求,有的甚至连测试仪器的技术参数设置都出错。铅、汞含量是一个较常规的检测项目,如果考核不合格,说明机构的检测能力存在较大问题。检测机构的规范,无疑将对行业规范起到正面的积极作用。
02
无须样品也可检测
检测机构鱼龙混杂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数据,从2021年7月至今,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由287家增加到了330多家。另据国家药监局的平台数据显示,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仅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有效备案数就超过了8800个。
据记者了解,这3个功效的检测必须由具备人体试验资质的机构来完成。特殊功效化妆品检测必须由获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检测。
清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化妆品原料提供商,该公司总经理刘淼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近一两年,检测机构的数量增加得非常快,同时却鱼龙混杂。一些不知名的小机构甚至宣称‘无须寄送样品’‘一键下单即可获得检测报告’‘检验检测包过’等承诺。有些急于让产品上市的小型企业被不规范检测机构坑了,受害的不仅是企业,还有消费者。”
据刘建强介绍:“一个合格的化妆品检测机构不但要有专业的设备、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因为特殊功效化妆品必须通过人体检测。如果一个检测机构有超千人的志愿者库,就可快速成功匹配志愿者。但目前市场上的一些化妆品检测机构,志愿者数量并不充足。”
记者在多家化妆品检测机构的网站上对比发现,不同机构的设备数量、精密度完全不一样。有的检测机构将自己检测中心配备的设备套数、品牌都展示了出来,而且还将不同实验室的技术指标以及可以展开的实验项目标明。有的检测机构则只是罗列自己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名称,甚至都没有展示在国家药监局的备案号。
记者在网上看到:
郑州白客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宣称是化妆品检测机构,《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于9月7日向客服核实时,客服肯定地回答可以进行化妆品功能检测,但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化妆品检测机构注册、备案号时,客服就没有答复。
随后,记者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查询系统,发现“郑州白客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注册或备案。
03
建章立制明确要求
加强管理进行时
为规范化妆品检测市场,今年8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对化妆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当达到的条件做出了明确要求,旨在加强化妆品检验机构的管理。
刘建强对此分析说:“从《认定条件》的具体内容看,要求非常细致而且切中了行业要害问题。比如,《认定条件》第八条规定,开展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这就意味着,化妆品检验机构人员不能出现兼职情况。而且,检验人员需要持证上岗,以推进人员管理专业化与规范化,保证检验质量。”
记者/李燕京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