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工住院有哪些费用保障?
答复: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 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如下: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按90%的比例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的比例报销。退休人员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第二次住院按50%执行;第三次及以后住院每次按100元执行。
咨询:异地安置人员跨省普通门诊如何联网结算?
答复: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就医地支持跨省普通门诊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即可,无须两地奔波报销。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和本地发生的门诊费用合并计算,共同使用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咨询: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生育津贴是一次性发放还是按月发放?三胎生育、流产的报销、津贴如何办理?
答复:生育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如您单位正常缴费,每周生成津贴数据,生育津贴当月即可发放。如果是月末完成生育费用结算的,生育津贴一般为次月发放。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分四次发放。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胎的,住院费用报销和津贴的发放政策与一胎、二胎一致。
咨询:居民医保报销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复: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任选其中一种皆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未成年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在联网结算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即时结算,即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束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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