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从企业取得高额的佣金、提成、及其他服务收入时,存在如下税收方面问题:
1、个人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很高;
2、企业缺人工成本发票不仅会导致税收高,而且面临违法风险。
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过去很多企业都是采取私人卡支付的方式进行规避,而企业财务也是用两套账欺瞒税务局。但现在“金四”也马上实施了,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收和支,包括支付宝、微信等进行的收和支,只要不是完全用现金同时进行的收和支,就都会进入税务的大数据系统,那么都有被查获的风险。
同时,企业如果不按规范的要求操作,对企业将来的上市也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而如果个人和企业都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操作,则存在如下的困扰:
首先,个人从企业取得收入,如果给企业提供发票,按规范的要求,就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那么:
1、如果个人是本企业职工,拿企业的业务提成或奖金,税务局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3%~45%的个人所得税,最高可能会缴纳取得的收入的45%的个税。
2、如果个人不是本企业职工,从其他企业取得佣金、或服务收入,税务局就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20%~40%的个人所得税,最高可能会缴纳取得的收入的40%的个税。
其次、个人如果不给企业提供发票,企业就应按规范的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
1、如果企业不履行代扣代缴的业务,则企业就会因为缺乏相应的成本发票,企业老板就将为这笔支付给个人的支出,承担最高达40%的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5% 个人所得税20%),同时企业还将面临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处罚,以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支付的个人是本企业职工,拿业务提成或奖金,企业财务部就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3%~45%的个人所得税,最高代扣的金额可能会达到支付金额的45%!
3、如果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支付的个人不是本企业职工,从本企业支取佣金、或服务收入,企业财务部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20%~40%的个人所得税,最高代扣的金额可能会达到支取金额的40%!
第三、如果个人和企业提前约定提供的服务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由企业承担这笔税收。
如大多数培训讲师为培训机构及企业进行的培训服务,那么,需要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则由企业承担,而且,企业承担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还不能计入企业的计税成本中。
以上的情况,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存在缴纳巨额税收的问题,在“金三”、“金四”的火眼金睛之下,企业也不敢再像过去那样冒险进行违规操作,那么:
个人取得了收入如何降低税收?
企业发生了支出如何做到财税合规?
针对这类问题,通行的做法就是“个体核定征收”,“自然人代开”,但这种方式看似简单,却可能存在较大的风险。特别是,如果不了解代办机构的底细,则不小心就可能“掉进坑里”,本来是实实在在交了税,但最后却还是因为代办机构出了问题而被查、被罚!
之所以出现这种风险,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代办机构的资质有问题,其本身并不是直接做园区招商的,而是中介代办机构;二是代办机构的专业水平不高,具体业务操作不规范,甚至其本身就在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比如大量虚开等。所以,选择代办机构很重要。
这里谨推荐“北京上泽林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目前直接负责各地一手园区招商,涉及的地域包括:河南、山东、湖南、湖北、陕西、江苏、四川、江西、海南等。其业务范围包括:对于一些符合核定征收政策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有限公司可以取得地方财政奖励、限售股减持享受园区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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