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对年龄的称谓,从幼到长,依次大约有十几种叫法。
古代用“襁褓”来指代刚出生的婴儿,“襁”是背婴儿用的宽带子,而“褓”则是用来包裹婴儿的小被子。
孩童时代的交往称为总角之交,角就是小髻,古代儿童头顶两边的留发,也称为角,与“垂髫”相似,与成人的发髻不同,发髻是挽束在头顶的头发。所以,在古代将幼童阶段的小孩称为“总角之年”。
“豆蔻之年”是用来称谓少女的,豆蔻一词有此寓意,还是出自唐朝诗人杜牧的一首诗《赠别》,诗中云: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豆蔻”是一种植物,豆蔻花在开放的过程中,穗头最先呈深红色,花渐放出时,颜色会逐渐变淡。人们把含苞待放的豆蔻花,称为“含苞花”,而二月初的豆蔻花就正好处于含苞待放的状态,因此,杜牧用二月初的豆蔻花来比喻“十三四”的少女,以此赞美少女如花似玉、美丽可爱。
当女子长到十五岁时,被称为“及笄[jī]之年”,“笄”就是古代人盘头发用的簪子,在《仪礼·士昏礼》中有记载:“女子许嫁,笄而礼之”。也就是说古代女子到了盘头发插簪的年纪,就是个成年女子了,预示着她该出嫁了。
而男子到了十五岁,便可束发了,通常以“束发”相称。
再过一年,女子长到十六岁时,则称为“破瓜之年”。我们常用年方二八,也就是指十六岁,二八就是从“瓜”字中拆出来的。
男孩子长到二十岁时,称“弱冠之年”,男子要举行冠礼,以此表示进入成年人阶段。其中“弱”是年少之意,因为身体还未发育强壮,所以称弱。
冠礼一般在宗庙进行,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贵宾为行冠礼的青年加加冠三次,分别代表拥有了参政、为国效力和参加祭祀的资格。
冠礼仪式从周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明朝,到清兵入关强令汉人剃发,冠礼才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
接下来,我们所熟悉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则是受到了《论语》的影响。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
三十而立,单从字面看,指的是人到三十岁就能做到立。依我们现在的理解,就是说人到三十岁就要在某些方面有所建树,那么孔子想要表达的意思和我们现在理解的一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