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4号)》今日发布,批复同意成都市调整龙泉驿区等15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关于郫都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如下:撤销新民场镇、安德镇,设立安德街道,以原新民场镇和原安德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德街道的行政区域,安德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路2号。
撤销红光镇,设立红光街道,以原红光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红光街道的行政区域,红光街道办事处驻高店路东段39号。
撤销犀浦镇,设立犀浦街道,以原犀浦镇所属行政区域为犀浦街道的行政区域,犀浦街道办事处驻国宁西路142号。
撤销德源镇,设立德源街道,以原德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德源街道的行政区域,德源街道办事处驻兴德街78号。
撤销安靖镇,设立安靖街道,以原安靖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安靖街道的行政区域,安靖街道办事处驻方碑社区金河路217号。
撤销团结镇,设立团结街道,以原团结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团结街道的行政区域,团结街道办事处驻府河顺街1号。
撤销花园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友爱镇管辖,友爱镇人民政府驻东街二段279号。
撤销唐元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唐昌镇管辖,唐昌镇人民政府驻梧桐路118号。
撤销古城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道堰镇管辖,三道堰镇人民政府驻汀沙街69号。
(四川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