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1年从企业调到事业单位工作,在原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一直没停,一直交到满15年。按规定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社保开支。今年年初已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按规定暂由原单位代发。请问退休金正式纳入社保后,在企业交的养老保险金是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还是领两份社保?还是将在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退还给本人?
企业职工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应当按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但对缴费年限的确定,应当按企业和事业分段计算。不过,现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除了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和过渡性养老金外,在性质、缴费比例、计算方式上巳经没有什么区别。
从企业调入没有实施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后,你在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退还,原来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作废给你保留,在你退休后和你以后在事业单位的工龄一并计算,原保险经办机构为你办理终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后,封存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由原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和运营,待调入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手续。如退休时所在单位仍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退休时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退休金。在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封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时每月按1/120计发,同时相应抵减按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
当企业职工调入巳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事业单位时,从调入之月起执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其原在企业的缴费年限与调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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