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凯琪当时其实是想夸江一燕演技了得,但奈何普通话只是“入门级别”,慌忙之中就把“不露脸”说成了“不要脸”。完整意思应该是:原来只要演技到位,不露脸也可以拿奖。所以,薛凯琪真是内心一番好意,出口却变成“大乌龙”。这上哪说理去?
当然,有网友或许会提出质疑:既然说错了,道歉说明就好了嘛,用得着等5年吗?对于这样的观点,薛凯琪也做出了解释:“当时我想要有跟她道歉,但很多人跟我说不要越描越黑了”。说实话,这个解释有一定道理,但处理得还是有些欠妥。
因为“越描越黑”的情况只会发生在公开道歉的情况下,其实私下道歉也未尝不可嘛,至少不用让当事人误会整整5年呀。只能说出主意的这位朋友不合格,如果是经纪人的主意,应该趁早换掉。
其实不管说得再多,时间的流逝是无法改变的。五年后的今天,薛凯琪终于说出了迟来许久的三个字:“对不起!”
本来此时的道歉已经没多大意义,但是薛凯琪的态度还是比较真诚的。因为她补充表示:虽然自己是口误,但是错了就错了。普通话不好是原因,但不可以成为借口。因为既然不好,为什么不好好的提前练好台本呢?
我想,有这样的反思和自省,应该可以被原谅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