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贰东深
4月24晚,韩国MBC电视台在《真实探索队》节目中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顺的长相。
正如《真实探索队》节目组所说:反复思考后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因此决定公开。在国民安全和法律的权衡中,我们应当首先选择保护国民安全。
“知道”和你谈谈,曝光一张囚犯半身照的意义。
当地时间2013年9月23日,韩国首尔,导演李濬益、严智媛、童星李泰、薛景求出席韩国电影《素媛》媒体
性侵的犯罪率谁都忘不了电影《素媛》的这个镜头:阴暗的下雨天,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孩儿为一个内心阴暗的魔鬼撑雨伞,没想魔鬼的魔爪却扑向了她。
(电影《素媛》截图)
这部2013年上映的影片,改编自2008年的一则真实事件:影片中的变态强奸犯原型赵斗顺在2008年12月,在京畿道绑架一名8岁女孩,拽到厕所性侵而在韩国引发了轩然大波,虽然韩国民众要求严惩赵斗顺,但法院以赵斗顺犯案时处于自控能力较弱的状态为由只判处了其12年有期徒刑。
早在今年3月份,“素媛案”再次引起人们关注。据韩媒报道,电影《素媛》中变态强奸犯原型赵斗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后,亲笔请愿书公开,“我没罪”三个字赫然纸上,300多页都在辩护无罪。
相比“我没罪”,更让人担忧的是,赵斗顺很有可能再次犯案。韩媒称,尽管赵斗顺这些年来在狱中一直接受着心理治疗,他目前仍未能通过心理测验,并且测验结果显示,赵斗顺在出狱后有可能再次犯案。电影《素媛》中最后的镜头里,他恐吓素媛的父亲,“我还会再出来的”。
(电影《素媛》截图)
据悉,赵斗顺将于2020年12月13日刑满释放,即将来到的恐惧和担忧已不仅是素媛家庭内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关注点,“恶魔要在人间游荡了!”网友如此感慨。
认为自己无罪,便有可能会再次犯罪,并认为这种侵害理所应当。赵斗顺不是第一个服刑后,认为自己仍旧无罪的强奸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连续暴力性侵犯的再犯率高达95%;日本犯罪白皮书显示,因性侵女性而被判处有罪的人中,约有16%的人会再次因性犯罪而被逮捕。美国有统计发现,性犯罪再犯率是其他类型犯罪的四倍。
据韩媒报道,按照韩国现行法律,已经无法对赵斗顺增加刑期。目前韩国法务部正在进行商讨,可能会给赵斗顺增加心理辅导课程,时长为100小时。
12年的刑罚仍无法让其悔过,100小时的心理辅导课程更让人感到有心无力。在经过长久的刑罚之后,罪犯并无悔过,那么有期徒刑刑罚还有什么意义?而一句“我没罪”既让被害者家属永远走不出被伤害的阴影,也无法安慰社会舆论和民众的心理,更挽救不回素媛失去的童年。
因此,当这条新闻登上微博热搜榜后,一种恐惧、愤恨和无可奈何蔓延全网。
“大白于天下”为防止悲剧再发生,4月24晚,韩国MBC电视台在《真实探索队》节目中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顺的长相。“素媛案”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犯罪案件,它涉及了公共安全。在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平衡中,曝光凶犯长相符合了公共利益和国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优先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韩媒在国民安全和法律的权衡中,优先选择了保护国民安全。正如这档《真实探索队》节目组所说:反复思考后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因此决定公开。
心理学家研究证明,性侵儿童者再犯率为各类犯罪之首。
多家媒体和法律网站数据显示,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熟人作案比例高达6成,犯罪主体多为家庭成员、邻居、教师等未成年人熟悉的人,他们善于伪装。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公开罪犯肖像权,至少可以提醒人们警惕身边的危险。
因儿童性侵事件频发,一学校开展“请不要‘碰我’-拒绝伤害 共同关爱”为主题的性知识教育。(IC
因儿童性侵事件频发,一学校开展“请不要‘碰我’-拒绝伤害 共同关爱”为主题的性知识教育。(IC photo/图)
另外,如果性侵儿童的犯罪前科可以一键可查,同样可以有效扼制再犯。
我国有公开强奸犯信息的举措。今年3月初,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整合本辖区内106名性侵、拐卖、拐骗未成年人的成年犯罪分子资料,研发了广东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使涉未成年人行业通过“一键查询”,将不适宜从事涉未成年人行业的人员“挡在墙外”。
当晚,话题#一键可查有无性侵前科#登上微博热搜,网友纷纷刷屏,建议“全国推广”。
2016年6月13日,浙江慈溪公检法出台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性侵害未成年的犯罪人员,其个人信息将会公布在网络上,以便公众查询。公开期限为5年,若期限内没有再犯,则可以取消公开。
可惜,慈溪的这条举措,只是办法,而不是法律。当惨痛事实发生后才制定相应法律,实在是让人感到追悔莫及。梅根·康卡,一个美国新泽西州的7岁女孩,在1994年被邻居强奸并谋*,而这个邻居之前被判决实施过两次针对儿童的性侵犯罪行为。梅根的妈妈说,如果自己的女儿知道侵害人有性犯罪的历史,那么她就会有所防备,也许现在仍然会活着。
因此在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梅根法案”,要求性侵犯假释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并公布给社区知悉。
据了解,韩国政府效仿“梅根法案”,在去年年初出台“赵斗顺法”,并与上个月28日通过国会审议,3月21日证实施行。该法案规定,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在刑满出狱后将被继续一对一监视。
最后想说一句,将犯罪人肖像“大白于天下”、“一键可查有无性侵前科”的意义何在?就像我们的街道、楼宇内如果无死角布满了监控摄像头,它们存在的威慑力至少可以让普通民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