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小林下班后去某商场逛街,在商场购买了一件某品牌的一件大衣,想送给自己的父亲,小林担心尺码不合适,与店员沟通说明后,店员表示,七天内是可以无理由退换货的。三天后小林拿着大衣到专柜更换尺码时却被拒绝,理由是小林未能提供购买大衣的购物小票。小林想了解,购物小票丢失了,还有其他办法换货么?
【作者解答】
没有购物发票,难以证明与销售者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不能享受“三包”待遇,无法向商场要求退货。但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即使没有购物发票,仍可以要求退货。一、有收据或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产品的销售者退货;二、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三、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因此,本案中小林可以以付款记录或者其他证据,如监控视频等证明小林与该品牌门店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进而主张调换货品。
作者:贾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