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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WORD
各国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一直备受争议。
在美国,有37个州不规定刑事责任的下限。一般的判断方法是:7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7-12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能力。
在英国:10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10-14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能力。
在中国、韩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未满14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各国常常发生要求“更改刑责年龄”的事件。
2016年,德国一名12岁的男孩被几名同学殴打致死,最终因未满14岁全部被判定无罪。
德国未成年人犯罪事例屡现,民众要求将刑责年龄更改为12岁,但这个争议争论了几十年也没有敲定。
1997年,日本14岁少年*害两名小学生,他在给警察的信中写道:我享受*人的乐趣,并自称“酒鬼蔷薇”,媒体称之为“少年A”。
少年A具有强烈的社会反人格倾向,从小学起就有*害小动物的习惯,但是并没有引起父母的关注。
因为这件事,2000年,日本将刑责最低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但是接下来,日本又发生了多起年龄低于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2004年,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女生将同班同学割喉身亡。
降低刑责年龄不能阻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也不能让他们悔过。
在打击青少年犯罪最严厉的美国,青少年犯罪案反而越来越多。在美国有些州,甚至要求将最低刑责年龄提高至16岁甚至18岁。
德国一项长期研究表明:
曾经遭受过少年刑罚的未成年人
约有一半的人成年后重蹈覆辙
而只接受教育措施或惩戒处分的
14岁以下儿童或未被判刑的少年犯罪者
成年后再犯重罪的比前者要少很多
对于少年犯,该刑罚还是该教育,这是个问题。
上述案例中,日本的少年A在少年院中呆了8年,出来后仍然毫无悔改之意,并在2015年出版了一本描述自己*人经过的书——《绝歌》。
少年犯被送进少年院,里面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
少年犯出来后重蹈覆辙,他们真的没救了吗?
01 少年犯管教所中国的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改造、教育的场所。
少年犯在我们看来是一个“肮脏”的字眼。
他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盗窃、伤人、强奸、*人……
种种令人痛恶的罪行。
在80年代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率达到了犯罪人员的6成以上,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1985年,电影《少年犯》上映了。
由现实中的少年犯主演的电影,一上映就轰动全国,所有学校、管教所纷纷组织观看此片。
《少年犯》里面的主演来自上海管教所,导演张良与妻子(编剧)亲自体验少年犯的生活过程,与他们促膝长谈,分析他们的犯罪心理。
电影讲述了《社会与家庭》杂志社的记者谢洁心为了调查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原因,到管教所深入他们的生活,与他们相处。
在里面她遇到了方刚、肖佛和陈金明三个不同性格的少年犯。
刚刚来到管教所的时候,谢洁心看到孩子们在修理花草,气息低沉抑郁。
他们日常的生活类似于军营生活,纪律严明。
早起叠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