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网络平台上抢购的商品终于到货了,兴冲冲地打开快递,然而收到的商品包装简陋、产品介绍与实物不符,让人生疑,莫不是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联系商家沟通,商家爱答不理。气不过想维权,奈何与商家相隔千里。双十一到了,律师教你网购如何维权。
一、到哪个法院起诉?
可以到买家收货地法院起诉。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卖家通过快递方式送货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买方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自愿约定了管辖地法院,则应当到管辖地法院起诉。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遭受财产、人身损害的,可以到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简言之,怎么方便怎么来。
二、不知道卖家信息怎么办?
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
根据法律规定,到法院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不知道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拒不提供,可以直接起诉网络交易平台,向其主张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
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1、定作产品;2、鲜活易腐的产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下列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其他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特价商品、以及卖家在网店页面介绍中标注了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同样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四、可以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可以主张退货、返还货款、赔偿损失或其他惩罚性赔偿。
商品是假冒的或者商品介绍存在虚假、夸大的,都属于欺诈行为。这种情况,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外,还可以主张支付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可以主张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人格权利遭受侵害的可主张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律师提醒
尽量到信誉好、规模大、售后服务保障完善的商家购买商品。购物时要保留好网店页面的产品宣传信息、网络平台交易记录、双方协商记录。对于金额较大的商品,必要时可将拆快递包装的过程录制成视频或采取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防止发生争议以后,缺少证据无法维权。
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